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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跳过的那支舞

意永桑 著

其它小说连载

小说《我们跳过的那支舞》“意永桑”的作品之程晚林屿是书中的主要人全文精彩选节:由知名作家“意永桑”创《我们跳过的那支舞》的主要角色为林屿,程晚,苏属于青春虐恋,婚恋,现代小情节紧张刺本站无广告干欢迎阅读!本书共计112901章更新日期为2026-02-17 21:08:03。该作品目前在本完小说详情介绍:我们跳过的那支舞

主角:程晚,林屿   更新:2026-02-17 22:49: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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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说我是他的软肋,却娶了能与他并肩作战的女人。婚礼上敬酒到我这桌,

他妻子不小心绊了一跤。红酒泼了我满身,他却第一时间揽住妻子的腰。没伤着吧?

有没有哪里疼?那么温柔,是我从未见过的神情。我狼狈地擦着裙子上的酒渍,

忽然想起十八岁那年。也是这样的红,我穿着红裙子向他表白。他揉乱我的头发:别闹,

哥哥照顾你是因为答应了你妈。十年了,我早该明白。所谓的软肋,

不过是随时可以舍弃的。…………婚礼在城郊的一个私人庄园。我到的早,

签到台刚摆上鲜花,新娘新郎的名字用金色字体印在米白色的卡纸上,

旁边立着一对新人的合照。照片里的男人穿着深灰色西装,微微侧着头,

看着身边穿婚纱的女人,嘴角的弧度恰到好处——客气、得体、疏离。

但我知道他不是这样的。他真正笑起来的时候,眼角会有细细的纹路,

会露出左边那颗不太整齐的虎牙,会习惯性地伸手揉乱别人的头发,然后说:“傻不傻。

”我盯着那张照片看了很久,久到签到台的小姑娘忍不住问:“女士,

您是男方亲友还是女方亲友?”“男方。”我在签到本上写下自己的名字,

字迹比平时工整许多。写完才觉得可笑,又不是交作业,写给谁看呢。庄园很大,

婚礼仪式在主楼后面的草坪上。我绕过了人群,没有去草坪上占位置,

而是沿着石板路往里走。路两边种着银杏,叶子还没黄,绿得铺天盖地。

九月的风从树叶间漏下来,带着一点凉意。十年了。我想,十年前我刚认识他的时候,

也是九月。那时候我十八岁,高三,刚转学到这座城市。我妈把我托付给她的老同学,

说:“林阿姨家有个儿子,比你大几岁,有什么事可以找他帮忙。”我第一次见林屿,

是在他家楼下。他靠在单元门口的墙上抽烟,穿着白T恤牛仔裤,头发有点长,

遮住半边眉毛。看见我从出租车上下来,他把烟掐了,走过来拎起我的行李箱。“林屿。

”他自我介绍就两个字,连名带姓,语气平淡。我愣了半天才反应过来,这是他的名字。

“我、我叫苏念。”“知道。”他头也没回,“阿姨跟我说了,高三转学,不容易。

以后有事找我。”那时候我想,这个哥哥好酷。多可笑。十八岁的我,

还不知道“酷”这种东西,往往是因为不在乎。二婚礼仪式三点开始。我到草坪上的时候,

已经坐满了人。白色椅子排成整齐的行列,椅背上系着浅粉色的纱。

我找了个靠后的位置坐下,隔着十几排人的脑袋,能看到仪式台的背影。

新娘的父亲牵着她的手,把她交给林屿。我看不清林屿的表情,只能看见他的背脊挺得很直。

新娘穿的是鱼尾款婚纱,裙摆上缀满了细碎的珠片,阳光照上去,整个人像在发光。

她叫程晚。我第一次听说这个名字,是三年前。那天我在林屿家吃饭,他手机响,

屏幕上跳出两个字:晚晚。他看了一眼,没接,把手机翻扣在桌上。

林阿姨在旁边问:“谁啊?”“同事。”“女同事吧?”他没吭声,低头扒饭。

林阿姨叹了口气,没再问。吃完饭我帮他洗碗。他站在水池边,水流哗哗地响,

他突然说:“程晚,我们公司的。”“哦。”“追我追得挺紧的。”我的手在水里顿了顿,

然后继续搓那只碗,说:“那你喜欢她吗?”他没回答。沉默了很久,

久到我以为他不会回答了,他突然伸手,像小时候那样揉乱我的头发:“小屁孩,管这么多。

”我躲开他的手,把洗好的碗放进沥水篮:“谁管你了。”那天晚上我失眠到凌晨三点,

在出租屋里翻来覆去,脑子里全是那句“追我追得挺紧的”。我想,他特意告诉我这件事,

是什么意思呢?是想让我知道,他不是没有人喜欢的?还是想试探我的反应?第二天醒来,

我给自己买了一支冰淇淋,蹲在便利店门口吃完,告诉自己:别想太多,

他永远只是把你当妹妹。可是妹妹就妹妹吧。能一直做他的妹妹,也挺好的。

三婚礼仪式结束,开始敬酒。我坐在角落里的一桌,桌上都是些年轻面孔,

大概是林屿的同事或者朋友的朋友。没人认识我,我也乐得清静。菜一道一道上,

我夹了几筷子,没什么胃口。林屿和程晚开始敬酒。他们从主桌开始,一桌一桌地走过来。

林屿穿着那身深灰色西装,和照片里一模一样,头发用发胶固定住,露出整张脸。

程晚换了敬酒服,是红色的旗袍款,衬得她肤白如雪,笑起来的时候眼睛弯弯的,很好看。

她确实很好看。我在心里想,输给这样的人,也不算丢人。他们越来越近。

我的心跳开始加速。明明告诉自己无数次,今天就是来吃顿饭,随个份子,

见了面大大方方说声恭喜,然后就可以走了。可是真到了这一刻,我还是紧张得手心出汗。

我端起面前的酒杯,假装在喝水。“这桌是林屿的大学同学。”有人站起来张罗。

“还有几个是他的朋友。”另一个人说。林屿的目光扫过来,在我脸上停了一秒。

然后他笑了笑,点头示意:“都坐,不用起来。”他的声音很平静,

像在招呼任何一个普通的客人。程晚跟在他身后,手里端着红酒杯,笑容得体。

她冲大家点点头:“谢谢你们来啊,多吃点。”然后他们往前走。就要经过我了。我站起来,

端起酒杯,嘴唇动了动,还没发出声音——程晚的脚绊了一下。不知道是被谁的椅子腿绊的,

她整个人往前一栽,手里的红酒杯脱手飞出,满满一杯红酒劈头盖脸泼在我身上。

我的白裙子。瞬间染成一片触目惊心的红。酒液顺着领口往下淌,冰凉的,

带着葡萄发酵后微涩的香气。我僵在原地,手还举着那只空杯子,不知道应该先放下,

还是先擦身上的酒。“哎呀对不起对不起——”程晚站稳了,连声道歉。

可是林屿的动作更快。他的手已经揽住了她的腰,把她往自己身边带了带。

他的眼睛上上下下打量着她,那神情——那神情我从未见过。焦急,紧张,满溢的担心。

“没伤着吧?”他说,声音低低的,只有她能听见,“有没有哪里疼?”程晚摇头:“没事,

就是绊了一下。快看看人家姑娘,裙子都脏了。”林屿这才转过头来看我。

他的目光从我身上掠过,那么快,快到我来不及捕捉任何东西。

然后他冲远处招了招手:“服务员,拿条毛巾来。”就这样。

没有问一句有没有泼到我眼睛里,没有问我冷不冷,没有问我需不需要找个地方换衣服。

他只是叫了服务员,然后低头继续问程晚:“脚踝疼不疼?要不要去坐一会儿?

”程晚轻轻推他:“我没事,你赶紧——”“妈那边我去说。”他打断她,

“你先去休息室坐一会儿,敬酒不着急。”然后他扶着她走了。从头到尾,

他再没有看我一眼。我站在原地,看着他的背影渐渐走远。红酒顺着裙摆往下滴,

一滴一滴落在瓷砖地面上,像什么人的眼泪。“女士,毛巾来了。

”服务员递过来一条白毛巾,我接过来,机械地往身上擦。越擦越脏,

红色在白色的布料上洇开,变成更大的一片狼藉。有人递过来一包纸巾。我抬头,

是一个不认识的年轻男人,大概是同桌的客人。

他有点尴尬地看着我:“您先去洗手间处理一下吧?”“谢谢。”我接过纸巾,往洗手间走。

走过两桌酒席,走过觥筹交错的宾客,走过摆满了鲜花和气球的长廊。有人好奇地看我,

有人小声议论。我低着头,看自己的脚尖,一步一步,像踩在棉花上。洗手间的灯光很亮。

我站在镜子前,看着镜子里的人。白色的裙子染成红色,头发上也有酒渍,

一缕一缕地贴在脸上。妆花了,睫毛膏晕开,在眼眶下面洇成两团灰黑。我打开水龙头,

往脸上泼水。凉水刺激着脸颊,让我清醒了一点。然后我想起来,十八岁那年,

我也有一条红裙子。四那年我十八岁,高三,刚转学过来,没有朋友,没有熟人。

林屿的妈妈林阿姨每周让我去家里吃一次饭,说是改善伙食。林屿那时候大三,

在本地念大学,周末回家。每次我去,他都在。林阿姨做饭的时候,

我们俩就坐在客厅里看电视。也没什么话说。他看他的手机,我看我的电视。

偶尔他起身去倒水,会顺便问我一句:“要不要?”“要,谢谢。”对话就这么多。

可是我喜欢他。那种喜欢,像春天的野草,不知道什么时候生了根,一长起来就收不住。

我观察他的一切。他喜欢穿白T恤,喜欢喝冰的可乐,看电视的时候喜欢换台,

一个节目看不了三分钟。他笑起来的时候左边有颗小虎牙,他沉默的时候喜欢抿着嘴,

他看手机的时候眉头会微微皱着。我收集他的每一个细节,像收集珍贵的标本,

藏在心里最深的抽屉里。可是我不敢说。我凭什么说呢?他是大学生,我是高中生。

他比我大五岁,他妈是我妈的闺蜜。他照顾我,是因为答应了大人。

我要是说了什么不该说的,多尴尬。就这样藏了一年。高三结束,我考上了本地的大学。

录取通知书到的那天,我第一个想告诉的人,是他。我给他发微信:我考上了。

他回:哪个学校?我发了学校名字。他回:挺好的,恭喜。我盯着那三个字看了很久,

心里有什么东西,慢慢沉下去。然后是暑假。暑假漫长而炎热,我在家等开学,

他在公司实习,周末回家。我还是每周去他家吃饭,他还是一样坐在客厅里看手机。

一切都没有变,一切又好像变了一点点。八月的最后一天。那天是我的十八岁生日。

没有人记得。我妈打电话来,说了五分钟,大意是让我好好照顾自己。林阿姨也不知道,

她做了一大桌子菜,因为林屿周末回家,不是因为我的生日。吃完饭,林屿送我回出租屋。

天已经黑了,路灯把我们的影子拉得很长。他走在我旁边,双手插在裤兜里,步子不紧不慢。

我看着他的侧脸,路灯的光从他脸上流过,勾勒出下颌的线条。我想,今天是我十八岁生日。

十八岁,成年了。我想告诉他。走到楼下的时候,我停住脚步。“林屿。”他也停下来,

回头看我:“怎么了?”我深吸一口气,攥紧拳头。“今天是我生日。”他愣了一下,

然后笑了:“怎么不早说?生日快乐。明天给你补个礼物。”“我不要礼物。

”“那你要什么?”我看着他的眼睛,路灯的光在他瞳孔里变成两个小小的亮点。

“我喜欢你。”我说出来了。心跳快得像要从嗓子眼里蹦出来,全身的血液都在往脸上涌。

我穿着一条红裙子,是他没见过的,我特意买的,为了今天。他看着我,表情没有什么变化。

然后他伸出手,揉乱了我的头发。“别闹。”他说,声音很轻,

“哥哥照顾你是因为答应了你妈。”我站在原地,像被人泼了一盆冰水。他没有再说别的,

转身继续往前走。走了两步,回头看我:“站着干嘛?上楼吧,早点睡。”我点点头,

机械地走进单元门。上楼的时候,眼泪才流下来。五从洗手间出来,我给林屿发了一条微信。

“我先走了,新婚快乐。”发完把手机塞进包里,往庄园门口走。天已经黑了,

庄园里亮起了灯,一串一串的小彩灯挂在树枝上,像童话里的世界。门口停着一辆出租车,

刚送人过来的。我拉开车门坐进去,报了家里的地址。车子发动,庄园的灯光越来越远。

手机震了一下。我打开看,是林屿的回信。“路上小心。”三个字。和六年前他说“挺好的,

恭喜”一样,不多不少,刚好三个字。我看着那三个字,忽然笑了一下。

司机从后视镜里看我,大概觉得这个满身酒渍、妆都花了的女人,坐在后座莫名其妙地笑,

有点吓人。我没解释。我只是想起了他刚才看程晚的眼神。那么紧张,那么担心,

那么满溢的爱意。他从来没有用那种眼神看过我。十年了,我早该明白的。六回到家,

我把那条脏了的裙子脱下来,扔进洗衣篮里。红色在白布上洇开,变成一大片。

大概洗不掉了。我坐在床边发呆,手机又震了一下。是林屿。“到家了吗?”我回:“到了。

”他没有再回。我想起很多事。想起高三那年冬天,我发烧,一个人躺在出租屋里。

林阿姨让林屿来看我,他带了粥和药,坐在床边看着我吃。我吃完药,迷迷糊糊睡着了,

醒过来的时候他还坐在那儿,低头看手机。见我醒了,他说:“好点没?”我说:“好多了。

”他点点头,站起来:“那我走了。”走到门口,又回头:“下次不舒服早点说,

别一个人扛着。”我点头,眼眶有点酸。那时候我想,他是关心我的。后来他交了女朋友,

分了,又交,又分。每次分手,他都会来找我吃饭。也不说什么,就是默默地吃,

吃完送我回去。我也不问,就是陪着他。那时候我想,他在难过的时候第一个想到的人是我。

再后来,他升职了,工作忙了,联系少了。偶尔在家族群里说话,偶尔点赞我的朋友圈。

过年的时候见面,他问:“有男朋友没?”我说:“没有。”他点点头,没再说什么。

程晚是什么时候出现的,我不知道。等我听说的时候,他们已经在一起一年了。

林阿姨告诉我这个消息的时候,我正在吃她做的红烧排骨。筷子停在半空中,愣了足足三秒。

然后我笑着问:“是那个程晚吗?之前听林屿提过。”“对,就是他公司的。小姑娘挺好的,

长得漂亮,家里条件也好,跟我们林屿挺配。”我继续吃排骨,夸林阿姨做得好吃。

那天晚上回去,我在楼下便利店买了一打啤酒,一个人坐在阳台上喝。喝到第三瓶的时候,

开始掉眼泪。我想,这一年他在谈恋爱,我什么都不知道。我想,他谈恋爱的那些甜蜜时刻,

发给她的那些情话,为她做的那些事,我统统都不知道。我想,我在他心里,到底算什么呢?

那天晚上我想了很多,最后得出的结论是:算妹妹吧。没关系,妹妹就妹妹。

只要还能在他身边,什么身份都可以。可是今天,我看见他看程晚的眼神。

那不是看妹妹的眼神。那是看爱人的眼神。我终于明白了一件事。所谓的软肋,

不过是他自己说的。我从来没有真正成为过他的软肋。七三天后,林屿给我发微信,

问我那天有没有烫到。我说没有。他说那就好。我问他,蜜月度得怎么样。他说挺好的,

在马尔代夫,程晚很喜欢。我说那就好。对话结束。我放下手机,继续看我的书。

窗外的阳光很好,九月的风从窗户缝里钻进来,带着一点点凉意。十年了。

从十八岁到二十八岁,我从一个高中生变成了一个上班族,

从一个什么都不敢说的小女孩变成了一个什么都说不出口的女人。我爱了他十年。

他大概知道,大概装作不知道。又或者,他真的不知道。不重要了。我想起那天婚礼上,

他揽着程晚的腰,问她疼不疼的时候,我心里涌起的那种感觉。不是愤怒,不是嫉妒,

甚至不是悲伤。是一种很奇怪的平静。就好像等了很久很久的一个答案,终于等到了。

虽然不是我想要的,但至少,它来了。我可以不用再猜了。八十一月的时候,程晚怀孕了。

林阿姨在家族群里发消息,配了一张B超单的照片,说:我要当奶奶了。我点了个赞,

发了三个庆祝的表情。林屿私聊我:最近怎么样?我说:挺好的,工作忙。

他说:有空来家里吃饭。我说:好。他说:程晚说那天泼了你红酒,一直想跟你道歉,

让你来家里吃顿饭。我说:不用道歉,又不是故意的。再说,裙子也洗不掉了,

让她别放心上。他回:你还是这样。我问:哪样?他说:什么都自己扛着。我看着那行字,

愣了很久。然后我笑了。我没回。九十二月,下第一场雪的那天,我一个人去看了场电影。

是爱情片,男女主角兜兜转转好多年,最后终于在一起了。出字幕的时候,

旁边的小姑娘哭得稀里哗啦,她男朋友一边递纸巾一边哄她。我坐在那儿,

面无表情地看到最后。走出电影院,雪还在下。地上已经积了薄薄一层,踩上去咯吱咯吱响。

路灯的光落在雪地上,把整条街照得亮堂堂的。我站在电影院门口,哈出一口白气。

手机响了。是林屿。我接起来。“在哪儿呢?”他问。“外面。”“下雪了,多穿点。

”“知道。”沉默了几秒。他说:“程晚今天问我,你和我们家到底是什么关系。

”我心跳漏了一拍:“你怎么说?”“我说你是我妈闺蜜的女儿,从小看着长大的。”“嗯。

”“她说,那你对她挺好的。”我没说话。“我说,应该的。”我看着路灯下的雪,

一片一片落下来,落在地上,叠成厚厚的一层。“苏念。”“嗯?

”“你是不是……”他顿了顿,没说完。我等着。很久很久,他说:“没什么,早点回去。

”“好。”挂了电话。我把手机揣回兜里,往车站走。雪落在头发上,肩膀上,凉丝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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