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玄幻仙侠《亡者之湖》,讲述主角佚名佚名的爱恨纠葛,作者“天蒙炒鸡”倾心编著中,本站纯净无广告,阅读体验极佳,剧情简介:著名作家“天蒙炒鸡”精心打造的玄幻仙侠,规则怪谈,影视,推理,惊悚小说《亡者之湖》,描写了角色 分别是天蒙炒鸡,情节精彩纷呈,本站纯净无弹窗,欢迎品读!本书共47024字,1章节,更新日期为2026-02-24 19:34:32。该作品目前在本网 sjyso.com上完结。小说详情介绍:亡者之湖
主角:佚名 更新:2026-02-24 21:4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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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复活仪式灵魂的力量究竟有多大?答案是一块钱。在仙都芮拉一块钱可以买很多东西,
因为我们用二百一十六分之一盎司的小金币,
一块钱就是一点四五克金子压成一个十四毫米直径的饼,背面是性感的大仙女艾露妮,
掌管生死的圣天使;正面是二十五岁登基时候的辛格尔德国王陛下,
一个很英俊、留着小胡子的年轻人。一点四五克对于一个活着的人没什么了不起,
但是对于我来说就是极限了。很不幸我刚刚被人杀害,
现在我身上插着一把一百四十公分长、七公分宽的大剑,穿胸而过,那里还在汩汩流血呢。
什么?你问我为何如此介意剑的尺寸?要是那么大一把剑插在你的身眼上,你会比我还介意!
死亡的拥抱甜蜜降临,魂灵失去了躯壳,飘浮在空气里,世界一片苍茫。
没事我绝对不想举起一块钱。“弗勒医师,救活他!
国王陛下、王子殿下和我的未婚妻娜娜一起对着匆匆赶来的圣心会首席医师珊珊·弗勒尖叫。
珊珊是喘着气,背着急救箱从很远的地方赶来的,见到我的尸体,她的瞳孔收缩了。
说到这里应该交代一下头绪。我卡迪南是刺客与刺客之子,为国王效力。
辛格尔德陛下非常信任我,他七岁的儿子,小王子路德殿下崇拜我,
拿我当真正的英雄来标榜。我为了救他而死,死而无怨。本来我可以享受奢侈舒适的生活。
我的未婚妻娜娜可是一位女领主,军团首长,大法师,大元帅。她又漂亮,又有钱。
因此我非常爱她。尽管她有严重的暴力倾向,但是跟下半辈子不用干活相比,
这只是一个很小的问题。每天娜娜的穿着打扮占据着《仙都日报》一个专版,
大众媒体一致认为,她是完美无缺的。如果一定要找个缺点,那就是她的男朋友不太好,
简直就是惨不忍睹。好花还要绿叶衬,我越差,就显得她越好。拥有一头红卷发,
穿着方格衬衫和破牛仔裤,站在那里背着急救箱喘气,被上述了不起的人围着叫喊,
弱势在强权下如暴风雨中小草的辛苦女人,是医术超群的珊珊·弗勒,哦,
她是我青梅竹马的朋友。我们仅仅是朋友。从六岁起我们几个就都认识了,
娜娜把我打伤——珊珊把我治好——娜娜再次把我打伤——珊珊再次把我治好……如此循环,
一不小心就是十几年。她成了圣光医学院的天才美少女,而我是她的试验体。珊珊走过来,
抓住剑柄用力摇晃。那把剑本来就很大,现在伤口像是一个洞,血泛着红色的泡沫往外喷。
周围的人一起紧张得尖叫,娜娜捂着小王子的眼睛,太血腥了,少儿不宜。
珊珊眉头都不皱一下。然后她把那把巨大的剑抽出来,当啷一声丢在地上,说:“没救了。
”所有的人一起对着她大喊:“做点儿什么!”官僚主义害死人。“那好吧。
这或许有点儿用。”珊珊于是打开急救箱,拿出针和一卷银色的线,
开始缝合我身上大大小小的伤口。她的手艺真好,血立刻就不流了,
而且一点儿也看不见线头。大家都很激动:“有希望?”“不!”她说,“怎么可能?
洗白白想法复活去吧。”说完她就走了,吃早饭去了,留下我们在那里干瞪眼。
临走的时候她瞥了我一眼,就好像能看见我一样。但是我知道那是不可能的,
刚死的灵完全透明,除了天使,谁也看不见。对于她的态度我很生气,
因为她不伤心也不着急。我死了啊!我们不是最好的朋友么?还有比这更大的事吗?
珊珊代表的是当前医疗界最高水平,既然她说我没救了,就只好洗白白复活去吧。
在我们仙都芮拉,横死并不代表终结。仙都芮拉的意思是诸神庇护之所,只要灵魂不灭,
尸身完好,就有一丝希望复活。马车疾驰,车轮扬起滚滚尘土。
国王命令皇家卫队运送我的尸体到圣光大教堂,抵达的时候已经是深夜。
一路上我不停听见白狼的嘷叫声,没有形体的幽灵狒狒一样举着前爪,没有品味地尖叫。
它们不能看见整个世界,只能看见自己想看见的东西,记得自己想记得的那一点儿事。
死亡逼疯了很多人,再怎么尖叫,生者也听不见,感觉不到它们的存在。
或许这种被遗忘的感觉才是世界上最大的痛苦吧。幸好这些恐怖的事和我无关。
我只盼着赶紧复活,然后和娜娜一起吃早饭,忘了这些可怜人。好几天吃不到她家厨子的菜,
我死了胃里都没油水。天亮时分,圣洁的晨光爬上了教堂的大理石台阶。大门在身后敞开,
一些不怎么虔诚的僧侣穿着白色的祭司长袍因为早起而骂着街走了进来。白色,
象征信仰;长袍,象征不被世俗约束;大肚腩,象征生活很好。
他们手里拿着圣水瓶子四处洒,一面乱泼一面嘟囔着:“这里总是有些该死的幽灵!
”他们懒洋洋地,明显有人还没睡醒,“国王陛下说为某人祈福。这混球到底是干什么的?
还盖着脸呢。”被圣水泼到的无辜幽灵就跟遇到硫酸一样尖叫着四散奔逃,
我也跟它们一起没头没脑乱跑。这混球干什么的?我真想抽他。
有个很高大的幽灵不知道从哪里钻出来,一把拉住了我:“别过去!”“干什么?
”我推开他。他的影子苍白而模糊,嗓音陌生,我不认识他。看样子,他死了有几天了,
形体都模糊了。国王带着小王子来了,他们两眼红肿,为我的苦难哭过。我很感动,
不枉我家世代为皇室尽忠,横死街头。我趴在地上跪拜,高声喊着:“陛下,陛下,
我在这里!”国王和小王子目不斜视地从我手上踩了过去。那个高大的幽灵说:“省省吧。
他们是看不见你的。听我说,别过去……”“滚开!”我不理他,跟在国王身后。一声锣响,
我就像子弹一样倒飞出去,贴在墙上。有个僧侣高举祭祀用的铜锣,大声说:“洁净之地,
恶灵退散!”那个高大的幽灵依然试图阻拦我:“我告诉过你的!”愤怒,
我就是要复活的灵魂啊,让我退散了复活谁去?这些白痴!等我活过来一定要好好修理他们。
国王登上台阶,四周的胖子们一起高歌,整个大殿充满胖子们牙疼的声音。满地都是圣水,
我浑身冒烟,疼得四处乱蹦。谁说死了就不会受伤,没事我再也不来教堂。“开始吧。
”国王下令,“复活他。”冰冷而英俊的面孔上盖着白布,通体散发着寒气。
珊珊的针线活是完美无缺的,我就像是睡着了一样。“仪式开始!
”伴随着领头的胖子清脆的咳嗽声,数十名僧侣高声齐唱:神圣的太阳,神圣的王!
我有些头晕眼花,大概是紧张,要不就是圣水熏的,但是一点儿活着的感觉都没有。
多么高深的咒语呀,当年发明这种复活仪式的人一定是个诗人。十分钟后,歌声停止了,
我还是没有复活的感觉。胖子说:“这首歌是颂扬您的功德的,陛下!”我扑倒在圣水中。
国王无力地说:“第二首第三首都省了吧!”“够啦!”小王子路德很生气,
“不要再浪费时间!我们起个大早不是来听歌的,现在小南哥哥的尸体还躺在那里,复活他!
”“谨遵旨意,我的殿下。”胖子急忙让僧侣们在我周围围成一圈,谄媚地说,
“也请陛下放心,我们有三十人,都是最好的圣徒里面最好的。
只不过……”他一脸欠抽的样子将脸凑过去,“陛下,真是难以启齿。
但是您得供奉点儿金钱,即使是圣职者,也不能做无本的买卖呀,这是对神明的亵渎。
请您理解,就是个形式,嘿嘿……”无礼!大胆!贪婪!我惊讶于他们要钱的方式,
我以前怎么没有想到呢?这些衣冠禽兽!圣徒都是这么胖起来的吗?
一个金币从小王子手里弹出来,落到地毯上。胖子愕然,小王子说:“就是个形式。
”胖子翻白眼,显然很不情愿。但僧侣们也只好开始吟唱,这一次铁定不是赞歌,
复杂的咒语带着某种神秘的力量在大殿回荡,我没来由地饿了。是的,我还没吃早饭,
死前跟人打了两天两夜,也没时间吃饭。但是死了的人也会饿,难道不是很奇怪吗?
半个多小时过去了。我再也不感到兴奋。
在自己的尸体上满怀期待跳过一千多下之后还会兴奋的话,那是傻子。
如果我手里有一根跳绳,大概看上去还不会那么傻。胖子开始流汗,
国王和小王子的脸开始抽筋,但是忍住没有发火。难道一个复活仪式真的会这么长吗?
我从来都没听说过!吟唱声中夹杂着某种类似于鼾声的低沉韵律,
我吃惊地看到一个鼻涕泡从某僧侣的鼻孔里冒出来。我小心翼翼地飘过去,
他嘴角带着甜美的微笑,轻声呓语:“太太……”我竭力控制住自己想要尖叫的情绪,
这个不要脸的家伙一定会遭报应的!愤怒使得我拥有了微薄之力,我用力一戳那个鼻涕泡,
鼻涕泡猛然迸裂。那个僧侣一惊,从梦中归来,继续念咏经文。或许是离得太近,
我突然听懂了,艰涩的韵律中,带着某种让人饥饿的涵义:“奥特兰克奶酪,
杜隆塔尔的果酱面包……”这个声音渐渐和四周的声浪融为一体,
所有的胖子都在专心念咏:“奥特兰克奶酪,杜隆塔尔的果酱面包……”声音化作洪流,
刺激着我的耳朵,以及我的肠胃。我知道为什么世界上有那么多歇斯底里的幽灵了。
我发出一声尖叫,痛苦的程度之大,甚至让灵魂的能量冲破了生死两界的桎梏,
让大厅顶端的吊灯坠了下来,在地上摔得粉碎。在场的所有人都惊呆了,
也不再念咏所谓的经文。国王陛下的脸上阴晴不定。胖子却似乎早有准备,
立刻拿出一串念珠,一副很正义的样子大声说:“恶灵退散!”立刻,
所有的僧侣都拿出圣水瓶子来四处乱洒。我迅速跃起,吊在天花板上才幸免于难。
一群白白胖胖的僧侣瞪圆了眼睛,用忠心护主的架势挡在国王和王子前面。
这个姿势他们一定练过很久。为首的胖子痛心地说:“陛下,仪式失败了。虽然我很不想说,
但是刚才的声音您也听见了,这位大人恐怕已经变成了一个恶灵。
杀死恶魔的人终因沾上恶魔的血而堕落,虽然我也不愿意这样说……”“你,你!
”任何华丽的词汇都不能像这几个字那样直接地表达我的愤怒,我激动得跳起来,
想要穷尽毕生所学,咒骂他的祖宗八代以及下一代。但是他们听不见,而且我刚跳出来,
就有圣水劈头盖脸浇在身上,浇得我冒着烟缩回去躲起来。“我们圣徒无法复活一个恶灵。
即使您要我的命。”胖子声嘶力竭,一副正义的样子说,“陛下,为了仙都王国的正义,
也为了那些善良的人民,和您的安全,
我恳求您……”一道雷霆从门口带着可怕的力量延伸开来,落在胖子身上,将他劈得抽筋,
劈得在电光中手舞足蹈。大门敞开,我的未婚妻娜娜手持光芒法杖出现在门口。
“闭上你们的狗嘴。”她怒发冲冠,身后站着一群从边境紧急征调来的红袍僧侣,
手里拿着结实的棍子,很适合打人的那种。胖子冒着烟倒下,我高兴得猛跳:“噢耶!噢耶!
”娜娜来了,任何人敢在娜娜面前说我坏话,下场就是死;任何人敢欺负我,下场也是死!
在这个世界上只有一个人可以名正言顺地打我,那就是我老婆!我呜咽着扑到娜娜脚下,
娜娜,我要对你说我从未如此爱你!可惜她看不见我。天人两隔,原来真是很麻烦。
这些红袍僧侣都是对娜娜绝对忠诚的斗犬,我可以感应得到他们体内澎湃的圣力,
跟那些白袍的猪完全不同。他们的首领是个彪悍的人,
脸和脖子上都布满了久远的战斗中留下的伤痕。他检查了一下我的尸体,
对娜娜说:“女主人,尸体缝合得很好。”“不!”白袍的胖子一声尖叫扑上来,
拦在我的尸体前,“这是恶灵,是……”话音未落,光芒法杖抽在他脸上,将他打翻在地。
娜娜说:“死一边去。”一干红袍僧侣乱棍齐下,打得胖子不停哀嚎。娜娜挽起袖子,
拎住他的领口一拳打在他眼圈上。噢耶,噢耶!我在一边不停“噢耶”,太解气了。
娜娜最喜欢的运动就是打人,而我从未像今天这样支持她这项嗜好。
“把这群丢人的东西赶走。”红袍僧侣的首领指向躲在墙角的白袍众人,还没动手,
那些家伙就屁滚尿流夺路而逃,跑得慢的都被打得杀猪一样号叫。我在一边跳跃,噢耶,
噢耶!娜娜手腕有些酸了,心满意足地停下手来。胖子眼圈像熊猫,牙齿掉光,没命往外爬。
要不是他喊:“陛下,救命……”估计会被活活打死。
然后娜娜想了一会儿:“咱们是来干什么来着?”我扑通倒地。红袍僧侣提醒了一下,
娜娜说:“噢,对,复活我的未婚夫。”“能做到么?”国王和王子看上去又有了一丝希望。
谢谢,他们是真正关爱我的人。我没来由地想起珊珊,很生气。她一点儿也不关心我!
这个不靠谱的女人,复活了一定要去骂她。“请陛下放心。”红袍僧侣沉声说,
“苦修使我们掌握光明之力,使正直的灵魂可以得到救赎。”他们围成一圈,
将手伏在我的尸体胸口,齐声念出了神名,光芒就像金水一样从他们的掌下溢出,
灌满我全身。我感到生命的呼唤,
圣的光芒笼罩着我……一个粉红头发、身高不足三尺的侏儒小妹气喘吁吁举着照相机跑进来,
是我的朋友,《仙都日报》的皇牌大记者金米。“终于赶上了,见证这个时刻!
”金米举起了照相机。娜娜在十分之一秒的瞬间用手叉腰,摆了一个上镜的姿势,
有豆大的汗珠从她额头冒出来。“停!”她突然一声大喊,打断了复活仪式。
国王、侏儒小妹、红袍僧侣们和我都目瞪口呆望着她。娜娜结结巴巴,
一指四周:“太寒酸了。”我一扭头,四周挺好啊,柱子挺粗,挺凉快,天花板挺高,
上面还有花玻璃。那和我复活有什么关系?我真的要发疯了,金米,
你为什么要在这个时候举起照相机?还有我讨厌虚荣的女人!金米向来是吃定我的,
对娜娜嚷道:“是你答应让我拍照的。我也有权见证好友的复活时刻,
帮你们留下永远的回忆!”红衣僧侣的首领耐心地说:“女主人,停尸房都这样。
”“我知道,只是稍等一下,照片会上报纸啊。这太乱了,
我不想让他复活后第一眼看见这样,以为我去打人呢。还有他这身衣服。
应该给他穿那件红色的,他喜欢红色。”谁说我喜欢红衣服?
以后谁跟我说喜欢红衣服我就跟他拼命!还有,你、你、你难道没打人吗?
红衣僧侣的首领已经快要崩溃:“女主人,你穿什么样,他的灵魂肯定已经看见了,
所以那些并不重要。我建议我们不要拖延,卡迪南大人平时不去教堂,
要复活他本身就是很吃力的。”“什么?他在这儿?”娜娜吓了一跳,四下张望。
我还是第一次看到她胸大无脑的一面。复活以后就算她打我,也一定要跟她说,丢人。
红衣僧侣说:“他当然在。灵魂总会跟着尸体的。”“这么说我打人的样子被他看见了。嗨,
小南?”娜娜四处挥手。我懒得理她。我活着的时候她可是从来没在乎过自己是不是淑女,
她还经常穿着内衣在屋里到处走。难道死了有这么大不同?国王小声说:“喂!
”“不能这样。”娜娜下了决心,“我们芝兰家可是仙都芮拉第一贵族,
要是我的未婚夫复活跟偷偷摸摸一样,这传出去——太寒酸了。这对他不公平,
他一定会不高兴的。”我怒吼:“我不怕寒酸!”“但是我怕。”她说。
或许是因为她偶然爱我超过了爱自己,所以听到了我的声音,可是她丝毫也没意识到这一点。
她喋喋不休说着:“要红地毯,一百二十个银烛台,都要圣银的,教皇应该也在,
把那老头从芝兰郡接来,另外我希望一些德高望重的人在场……”天气很热,
在场的人都流汗:“这不是结婚!”“我立刻去换漂亮点儿的礼服。
”她看到自己手里的东西,像烫到一 样一松手,让光芒法杖当啷一声在 地上滚动,“哎,
我还拿着这种东西,太不好意思了。”你,你有什么不好意思的?如果我还活着,
现在已经气得吐血身亡。我为什么会喜欢这个虚荣的女人?对,是因为她有钱,还很好看,
全世界的男人都喜欢这样的女人。她说:“我要淑女些。”国王苦恼地扶着自己的脑门,
无可奈何地对她摆摆手:“娜娜,停下,我的大小姐。”“嗯?
”娜娜好不容易回到现实世界。
国王摆了个雄壮的姿势:“难道还有什么比我来充当背景墙更奢华吗?
”娜娜说:“您说的也有道理。”国王陛下!我感激涕零,是您救了我的命,
不管我帮您做过什么,现在我们扯平。您让我去杀谁我就杀谁,让我扶谁过马路,
那我就天天扶那个人过马路……仪式终于可以继续,至此我已经疲惫不堪,
失去了生存的勇气。国王陛下站我尸体后面当背景墙,本来表情很严肃,
但是又觉得应该笑笑。自从他登基以来从没这么尴尬过,于是看上去像脸抽筋。
红衣僧侣们很着急,咏念的速度都快了一些。充满圣力的手按在我的胸口,
竭尽全力念着神名,金色的光芒出来了!视野不再灰败,我感到我的躯体在召唤我。
我顺从那种力量,倒向我的躯体。但是就在躺下的一瞬间,什么东西把我弹开了。怎么回事?
力量依旧存在,我紧贴着自己的躯体,但就是无法进入。躯体里有一股暗流在排斥我的灵魂。
这难道不是我的尸体么?那是不可能弄错的!红衣僧侣们开始冒汗,有人呼吸急促。
仪式时间过长,精神力量耗费极其巨大。他们的首领脸上青筋暴起,嗓音已经嘶哑,
豆大的汗粒往下坠,已经撑不住了。不!我还这么年轻!我的未婚妻又漂亮又有钱!
娜娜还在摩拳擦掌地跟金米说着:“等他活过来我要狠狠打他一顿!都是他不听我的话,
才会横死街头。早说老老实实呆在家里嘛,我一定要好好教训他一顿!男人不管是不行的。
”我用尽全身力量想要扑入自己的躯体,娜娜的牢骚话听得我岔了气,
随即什么东西像刀锋一般锐利地刺伤了我的灵魂,让我哀嚎着从自己尸体上滚落。同一时刻,
受到力量的反噬,红衣僧侣的首领喷出一口鲜血,一声大叫坐倒在地上,
好几个红衣僧侣都一起倒了下去,急促地呼吸着,脸色煞白。在场的人倾听着我凄厉的声音,
悚然竖起了耳朵。娜娜挽着袖子呆住,疑惑地问:“什么声音?刮风么?
”金米一直举着照相机,手都酸了:“现在究竟是……”僧侣首领喘着气,
用袖子抹掉嘴角的血,坐起来摇了摇头:“女主人,我恐怕,卡迪南大人不想复活。
”娜娜的脸色变了:“什么意思?不想复活?仪式失败了?”“是,您不用挽袖子了。
”对方肯定地说,“他的灵魂拒绝与躯体再次融合,力量之大甚至反震到我们。就直说了,
他大概不想复活。”胡说!胡说!不是我不想!我大叫,抓狂般四处盘旋,但是那没有用。
究竟发生了什么?为什么会如此不顺利?娜娜完全愣住了:“我只是说说而已,他,
他不会这么小气的。”“恕我直言,您是有点儿过分。有时候一句话也会让人很难接受的。
”娜娜突然扑向我的尸体,用力打我的脸:“混蛋!丢下我一个人!打死你!给我回来!
只许我甩掉你,不许你甩掉我!”她突然嚎啕大哭,发出失常的声音。“快来人!阻止她!
”国王和王子冲过去,用力拖着娜娜的胳膊,大厅里一片混乱,金米喀嚓喀嚓拍着照片。
我很难过。我在这里。我就在这里。娜娜。她是任性妄为,但是其实她也很脆弱。
我拉她的手,但是拉不到。从倒地那一刻起,我还从未感到死亡是如此的无助。
那种心酸的感觉渐渐变成绝望,没有眼泪可以落下来,我颤抖着,只想再拉一次她的手。
然后我看见了那一块钱。小王子路德丢在地上的一块钱,只是二百一十六分之一盎司,
一点四五克重。一个念头冲了上来。我扑向那枚金币,我想要举起它。金币正面向上,
掌管命运的大仙女艾露妮,我求求你,我愿意放弃我的一切守护权,让我做到吧!
初升的阳光越过地平线,越过台阶照进来,金色的光芒在艾露妮的神像上一闪,
爆发成刺眼的强光,缓缓从地面升起。大厅里一片寂静。所有的人都愣住了,
呆呆地望着那一块钱。一块钱在缓缓升起,停留在娜娜面前。我全心全意地呼唤,
最伟大的仙女啊,看在我为做好事而死的份上,帮帮我。娜娜,我在这里。娜娜的手颤抖着,
我们富有的未来,都寄托在这枚金币上。娜娜一把将金币抓在手里。“一块钱。”她说,
“出门捡到钱,好彩头!归我了。”她高高兴兴将金币装进自己口袋,自顾自走向门口,
“我买糖去……”所有的人都傻了。娜娜突然又从外面跑回来,嘴里说着:“哦,
差点儿忘了。”红衣僧侣们额头冒汗,危险信号呼之欲出。娜娜一抬手说:“冰霜新星!
”一团寒气撕裂地面,在众人的惊叫声中爆发开来。一些光盾及时形成魔法屏障,
将在场的每一个人保护起来——除了我。玻璃哗啦啦碎裂,寒气退去,
我的尸体已经被坚冰所覆盖,封在一个坚固无比的冰棺里。娜娜放下心来,
高高兴兴走了:“我买糖去!”国王陛下瞳孔收缩,一声大喊:“快来人,大领主疯啦!
”红衣僧侣们如临大敌,大呼小叫追了出去:“快去通报光之塔!”几秒钟的工夫天下大乱,
门口火光骤起,狂风大作。无辜者的惨叫声中,娜娜哈哈大笑,到处乱放火球,放飞弹,
轰塌房顶。僧侣们竭尽全力想要将她抓住,如果让她继续到处乱走,王都就要毁灭了。
金米自从我认识她以来,第一次放下相机停止了拍摄,难过地望着娜娜的背影。
“她真的疯了。”国王陛下和小王子都点了点头。未婚夫宁肯死也不回来,
这一点谁都很难接受。她以前不在乎,事到临头才害怕了。家庭暴力太严重,
做她男朋友天天挨打,刚扬眉吐气了一下,就立刻被人捅死,可怜的人。还有可怜的娜娜。
说着,所有的人一起叹气,又一起点头。我对他们每个人的耳朵大叫:“胡说!胡说!胡说!
”可惜那是徒劳的。没有人能听见我的声音。侏儒小妹叹了口气,
拿着相机回出版社去撰写特大新闻。这下新闻倒是大了,不是陛下摆个背景墙就能解决的。
辛格尔德陛下愁眉苦脸,这一天糟透了,他挥挥手,散了散了。所有的人都走了。大门一关,
蜡烛一吹,窗帘一放,一片漆黑。我呆呆坐在自己的尸体上,焦急而无助。娜娜,原谅我,
我不是故意的,怎么回事我不知道。我开始想,我是不是个倒霉鬼?就算是很正常的事,
到了我这里,都会出问题。但是我真的不是故意的。如果还有机会,我愿意让你打死。
我一定会听你的话,再也不管别人死活,再也不惹麻烦了。门突然敞开一条缝。
小王子路德竟然悄悄地跑了回来。“我们需要你的帮助。求你了。
”他的身影就像是一只待宰的羔羊,幼小的身影在巨大而狭长的门缝里 显得那么无助,
孤身面对着巨大的 黑暗。“我爸爸昨天偷偷跟我说,不能出去玩了,大家都死了,
都没法子活过来。军情局瘫痪了,那些坏蛋一定会回来杀我们的!你在听吗?
我们需要你的帮助。”我没有勇气抬头。就算我想回答,他也听不见。黑暗中叮的一声脆响。
一块钱从小王子的大拇指上弹起,旋转着,飞向我。他瞪大了眼,
望着那枚硬币在黑暗中滑落,停在半空中。比时间的洪流还要迅速,我不假思索地伸出了手,
从未觉得一块钱如此沉重!“我就知道!你在这里!”路德兴奋得跳了起来,
向我平伸出大拇指,“你答应我了,我会等你回来,我发誓。”他关上门,一溜烟跑了。
大门合拢,一片漆黑。谢谢!小王子,你将来一定会是个睿智而且伟大的国王,
对于这一点我比任何人都有信心。我希望我能亲眼看着你坐上仙都的王位,
看着你幸福的每一个日子。我向你发誓,我愿意燃烧我的灵魂守护着你。复活之路虽然漫漫,
但我一定会做到。我卡迪南是刺客与刺客之子,我发誓,我一定要复活!
将一块钱缓缓地放在自己的尸身上,什么东西刺了我一下,手一松,一块钱滚落在地上。
是什么?我吃惊地发现了那个秘密,是伤口缝合线!
细密的针脚隐藏在全身大大小小的伤口里,我只要一碰,就有一股惊人的力量将我弹开,
那不是普通的线!“是月光蛛的蛛丝。”那个高大的幽灵又来了,叹了口气,
“是术士们用来禁锢灵魂的,但是前提是缝合尸体的同时灵魂在里面,而不是在外面啊。
刚才那帮胖猪都是欺世盗名之徒,我还以为你能创造奇迹的。”我警觉起来:“你是谁?
”虽然他的轮廓已经破碎了,但还是很眼熟。“是我。”他一再强调,“我们见过,
国王的弟弟,辛格莱斯亲王。插你身上的那把剑原本是我的。”我认出来了,差点蹿起来。
实际上,是凶手扮成他,从背后捅了我那一剑。“不是我杀你!”他说,“别人不知道,
但是你应该明白,我早几天就被人毒死了。我说的我们见过,是上次检察院要绞死你的时候,
我在边上看热闹……”我插嘴:“你吃了什么?”“巧克力棍……”哈,
仙都城第一勇士铁腕亲王辛格莱斯原来因为贪吃巧克力棍而被毒死,哈!他恼怒,“别打断!
”他继续说:“现在我的尸体还在涌冰湖的湖底冰封着。”他满面愁容地叹了口气,“很快,
我将不记得这些,灵魂不应该呆在这里。随着时间推移,我们的记忆将失去,
变成一些歇斯底里的家伙,终日呻吟。就是你妈都没法从那堆白痴里认领你。”这果然很糟。
他问:“你得罪过弗勒医生么?”“不。”正相反啊,弗勒是我最好的朋友。
“那有人装扮她么?就跟装扮成我捅死你一样。”他对于被人假扮深恶痛绝。
我想了想:“不会的。”只有弗勒才能将伤口缝得这么好,我被她缝过很多次伤口,
我熟悉她的气味,她的个性,没有任何不符。要假扮弗勒还是很难的,因为弗勒很特别。
“难道她堕落了么?”那家伙总之是不相信弗勒。“只是一个意外。”我坚持,
“她心肠很好。”“那真奇怪。”“我也很奇怪。”我疑惑,“你为什么不去天国?
”他气呼呼反问回来:“你不是也在这里蹲着么?”拜战争所赐,我们满手血腥,
谁也不能说自己杀的就都是坏人。我们这样的人,姥姥不疼,舅舅不爱,教堂不欢迎,
天使也不喜欢。据说好人死了都能见到圣天使,她会张开她宝光四射的羽翼,
欢迎他们前往天国。我死了只能在硬币上见到她。我连一只鸡都舍不得杀啊!不要呀!
我年轻,有未婚妻,又有钱,又好看,又能干;我偷来的宝藏还没来得及享用,
还有大把的漂亮小妞刚留了联系方式没有约……“你这样的家伙能进天堂,才是没天理。
我对你的唯一印象是全国人民要求你死。”“好吧。”我承认我名声很差,
像我这样的好人总是容易被误解。他说:“最近似乎有邪恶的力量在对仙都城造成影响,
你看那帮白痴牧师,精神腐蚀、堕落的结果,指望他们是没可能了。
弗勒医生的行为也是很不正常的,难道你不觉得吗?”“我不觉得。”我坚持认为,
珊珊不会害我的。“但是我们一定要复活,警告他们!”他的意思是,对于对抗邪恶,
我责无旁贷。既然已经脏了鞋,就不在乎继续趟浑水了。“那好吧,现在怎么办?
”“要增强精神力量,以便让人能看见。”他说,“你得告诉他们,把那些线拆了。
如果你能复活,告诉他们我的尸体在哪里,或许我也能有点儿机会。就算我不行了也无所谓,
保护仙都,求你了!”我表示怀疑,听起来会很顺利似的。
“骑士行会、德鲁依行会和牧师行会,三大行会当中都有一些强者可以跟亡魂沟通,
也有能力举行复活仪式。但是你要快。”他说,“随着时间推移,你会开始失忆,形体破碎,
变得喋喋不休,就算跟人说,也没人理会你了。”我觉得很难。“堕落很容易发生。
痛苦和诅咒也可以给灵魂披上颜色,但是我们绝对不可以堕落。圣天使会惩戒你,
而不是让你活过来喘气。千万不要跟巫毒教徒,或者是信奉恶魔的术士们打交道!
这是基本的底限,除非你想万劫不复!”我点点头,关于这一点我很清楚。不去教堂可以,
但是绝对不能背离圣光!在仙都芮拉,这是活着的基本条件。而我的职责,就是保护仙都,
哪怕牺牲一切,包括我的生命。邪恶力量在对仙都造成影响,只有我们两个死人知道这一点,
所以我们必须要复活。只不过,现在才说要积德行善,是不是有点儿来不及了?
我问:“为什么你都不行,还要我做?”“你比我年轻,比我聪明,比我 有耐性,
比我死得新鲜,死得帅。最 重要的是,你比我坏得多,
你还有个 ‘未婚老丈人’是骑士行会的头子。”他扳着手指说。他指的是娜娜的父亲,
一个通常被忽略而在我们的婚礼上高喊“反对”的老圣骑。丈人不喜欢我,
而我也很不喜欢他。辛格莱斯的理由我都不爱听,特别是那个“未婚老丈人”。
但是我都无法反驳。2、仙都凶灵我于是开始做好事。一整天,我都站在广场中间,
等着做好事。人的一生做一件好事并不难,难的是一天做八百多件好事,还没有人知道。
有没有人打劫?有没有地方起火?我在仙都银行门口站了很久,但是没有人抢银行。
问题是那些就算发生了,我也帮不上忙。仙都城治安很好,那样的事很少发生。
所以经过睿智、谨慎并且努力的思考,我决定从小做起,从易入难。
有个流浪汉卧在墙角望着天空,听见脚步声就懒洋洋地说:“行行好!给点儿钱吧!
”说话的时候连头都不扭一下。瞧他那副德行,要饭都不能敬业一点儿。但是布施金钱,
应该算好事吧?“稍等!”我回去拿,我正好有一块钱。然后我发现,
我放在尸体上的一块钱不见了。小偷?我大喊,我被偷了!我的宝刀!
放在旁边桌子上的宝刀也没了!谁干的?偷死人的钱!禽兽啊!无耻之徒!一定会遭报应的!
没有人理我。现在也没空抓贼。我于是在马路上捡钱,为什么就没有人丢了一块钱?
好不容易看见一个铜板在水沟里,我吃力地把它拿出来,要说铜板一点儿也不比金币轻,
究竟是为什么?铜板当啷一声掉进饭碗,流浪汉才昏昏然扭头:“谢谢大爷!
”然后他没有看见人,只看见一块铜板,他左顾右盼:“人呢?他妈的,真小气。
”就这一分钱还是好不容易找到的呢!流浪汉对天高呼:“神啊,多给点儿不行么?
我都说过谢谢啦!”我的意思是,大恩不言谢,磕头就行了。
他对着上天举起一根手指:“我只要求一块钱。”好吧好吧。我闷头走进银行,
从最近的窗口办事员桌上拿走一块钱。“咦?”办事员一把没有抓住,扑上来也没有抓住,
一头撞在铁栏杆上。我费了很大力气,把一块钱拿到流浪汉这里,让钱币在地上滚动。
流浪汉睁大了眼睛,看着我创造的奇迹,他手捧金币,热泪盈眶:“啊,谢谢神!
”“抓住他!”他还没有感动完,两个警卫扑上来,随着银行办事员的叫喊声将他按倒在地。
他大喊:“你们要干什么?”办事员从他手里轻易将一块钱拿走。“把他带走,
问问他用的什么法子!”“还给我,这是上天赐给我的一块钱!”“打到他说了为止。
”两个虎狼警卫把流浪汉从地上揪起来腾云驾雾一般走了,我伟大的卡迪南刺客与刺客之子,
成功地做了一件好事,心情很好。但是接下来怎么办呢?仙都城经济发达,
仅此一个职业要饭的。灵光一闪,我决定帮老太太过马路。大白天站在阴影里,
等着扶老太太过马路的幽灵并不会很多。准确地说,除了我,大概一个都不会有。
幽灵并不会喜欢白天,那很辛苦,曝晒在阳光下,那真是非人道的酷刑。但是我这么辛苦,
天使一定会感动的。正所谓好事多大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做好事的一颗心。
在仙都广场一侧有个繁华路口被大教堂的阴影遮着,而且道路两侧都是大树,对我很合适。
有个老太太走过来,我对她深深一鞠躬:“夫人,请允许我扶您过马路。
”然后我就托着她的篮子,在她全不知情的情况下,帮她减轻了一点四五克重量。
老太太马路走过一半,我已经累得伸长了舌头,跟死狗一样挂在篮子后面咣当。
篮子里都是土豆,我看有没有我的帮助对她也没有太大分别。
这时候一个小男孩走过来:“老奶奶,我来帮您拎吧。”“真是个懂事的好孩子。
”老太太说。喂!一边去,一边去!我很愤怒,这个小屁孩儿竟然抢夺我的劳动成果,
小朋友,你太卑鄙了!但是我的抗议无效,小孩拎起篮子,接受老太太的表扬。
我拿起要饭的破碗里的一分钱,轻轻一弹,铜币竖着滚动到小男孩脚下。他哎呀一声摔倒了,
嚎啕大哭。我吹着口哨,若无其事地溜走。
我卡迪南刺客与刺客之子……仙都城的风气太好了,爱做好事的小朋友太多。
老人院的工作还是留给孩子们去尽孝吧。我是不是应该换个事情干?正当我犹豫的时候,
一个年轻漂亮的女人走过来,打着阳伞,皮肤很白,身后跟着一个仆人替她拿着一捆书。
我几乎是立刻决定帮她过马路,虽然她看上去并不需要。管她允许与否,我就挽着她的胳膊,
跟她一起走,估计她也没意见。我轻松从容,绅士派头,还吹口哨。如果她有老公能看见我,
早就气得吐血身亡。说实话我很想非礼她,只可惜尽我的最大努力,我都没有非礼她的能力。
作为一个幽灵,我连一阵风都不如。这真是莫大的悲哀。“今年夏天挺凉快的。
”她完全无视我的存在,扭头对她的仆人说。她觉得凉快!意外收获!这就成了!
搂着小妞这种好事我能做,而且愿意做。整个早晨,我在马路上装模作样,
左手送一个小妞过马路,然后回过身,右手送一个小妞过马路,轻松从容。
一早上送了两百多人。我非常有成就感。现在我的理想,是送仙都城所有的漂亮女人过马路。
要说当个人人都看不见的幽灵也不是太坏,仙都城过马路的漂亮女人很多,她们都说,六月,
这个难得清爽的早晨呀。那些男的、老人、小孩、丑八怪,一边冒汗去。“你在干什么呢?
”辛格莱斯幽灵张大了嘴,跟店员一样站在报刊亭的阴影里,表示对我行为的极度不解。
报刊亭很热闹,报童高声喊着:“大新闻!”很多人围在那里议论纷纷。
好在辛格莱斯幽灵很高大,我才能在人堆里看见他。“看也应该知道。帮人过马路。
”我没好气地回答他。我忙着呢,这位 太太……“她们根本不需要你的帮助!你这个白痴!
圣光也要落泪了。邪恶在入侵仙都,我们的尸体依旧冰凉,你却在忙着送人过马路。
你还不如去想个法子再杀自己一次!”他说,“你最好过来看看今天的报纸。”什么?
已经印出来了?我一点也不惊讶,金米抢新闻的速度向来惊人。上面印着“娜娜芳心破碎,
未婚夫猝死,无法复生已证实”云云,登了我的尸体、娜娜失态和僧侣们混乱的场面。
报刊亭群情激愤,抒发着对我的关注之情。有人说:“这个败类!终于死了!
”有人哭起来:“老天有眼……”有人大喜:“娜娜小姐现在自由了?圣光在上,
她摆脱了那婚姻的诅咒!”关你什么事?我只想问问,为什么跟我结婚就是诅咒啊?
还有一群人模狗样的帅哥在梳头,整理衣服,亲报纸上娜娜的照片:“机会来了,
赶紧安慰她去!”眼瞅着报刊亭周围沸腾了,接着各种小道报纸也纷纷开始叫卖,
“号外号外,国贼已死,
各大公会举行不同规模的庆祝活动……”辛格莱斯说:“你的名声比我想象的还要差。
不能复活也是正常的。”我无语问苍天,英雄总是被误解,
是在背地里守护着这个国家……“听说圣光大教堂的祭司们为此在发放免费的糕饼给流浪汉,
顺便迎接教皇凯奇五世归来。而你的未婚老丈人金美尔大人宣称,他会帮女儿另择夫婿。
”“他们这是妒忌!”我气得大叫。我早该知道的,那些胖子绝对是成心的!
他们商量好了害我的!可恶,丈人!娜娜最大的缺陷绝对不是对象不好,是她老爸太无耻了!
辛格莱斯幽灵问:“你打算怎么办?我看很快你的未婚妻就会改嫁了。
听说一小时前花店就挤满人,现在连野花都值三块钱。”“我,我……我继续帮人过马路!
”我气急败坏,冲向十字路口中间。“小姐,麻烦您过马路!不过也不行!先生,过马路,
不要钱!小朋友,你给我过去!老太太,你给我站住!”“可怜的家伙。
”辛格莱斯幽灵在远处望着我,无可奈何地耸了耸肩,消失在报刊亭的阴影里。
我已经不再挑剔男人、女人、老人、小孩了,只要是人我就送他过马路。
一个小孩骑着脚踏车过来,我躲闪不及,从背后将我撞翻在地,
我爬起来继续扶人过马路;一个骑士手里拿着一大捧花,兴冲冲骑着马将我踩翻在地,
而且估计是去安慰我老婆。我爬起来大喊“死一边去混蛋!”然后继续扶人过马路。
大仙女艾露妮!圣神柏仙克里米亚!看在我送这么多人过马路的份上,也该帮我一把吧!
我真的要哭了。一条纤秀的手臂突然出现在我眼前,就好想送过来给我搀扶。
我毫不犹豫地挽上去,那条手臂就开始领着我过马路。我闷头走着,
突然觉得这条胳膊很眼熟,方格衬衫的长袖,然后我看清楚洗得发白的牛仔裤,
和那双帆布鞋。整个仙都城只有一个女人会在六月穿成这样。“珊珊·弗勒!”我大叫起来!
她好像没听见,优雅地拿出一支香烟点了,一口烟喷在我脸上。我顿时在呛人的烟雾中挣扎。
我讨厌吸烟者!我眼睛剧痛,一边咳嗽,一边喊着她的名字。一般我不这么叫她,
我会叫她珊珊,但是现在我很生气。是她害我无法复活的!“弗勒!
”我这么喊的时候真想跟她拼命。但是随即又是一口烟喷得我喘不过气来。一瞬间,
我觉得她能看见我。她分明在看着我!我愕然在她眼前晃晃我的手:“弗勒?
”她的眼球转了一下,但是又像是没动。她跟没听见一样,彻底无视我的存在。
很多人说她抽烟的样子很有性格,很好看,但是我一丁点儿也接受不了。“珊珊,珊珊,
能看见我么?”我追着她不停咳嗽,天晓得吸烟者 为什么还可以活着。她突然停下来,
小指翘起来轻轻一点——在我鼻尖上弹了烟灰。我就像是中了毒一样倒在地上抽筋。
四周的男人们却用神魂颠倒的眼神偷偷望着这个女人,她轻轻一笑,
居然还有个白痴卫兵拎着剑撞在柱子上。说实话我很奇怪,弗勒这么漂亮的女人,
为什么一直没有嫁掉,还在外面一天到晚捣蛋,难不成真的要以身殉道?虽然她吸烟,
但是仙都城坏男人也很多。“弗勒医师!您在这里!”有人惶恐地喊叫着跑过来,
是娜娜很忠实的高等精灵仆人宾尼,跑来深深鞠了一躬,“我的主人需要您的帮助!拜托了。
”“哦。”珊珊的口气一听就是推诿,我太了解她了,“对不起,我也有急事呢。
要去迎接教皇归来……”虽然她是这么说,但是看上去一点儿也不着急,
因为她一点儿也不想去。“我的女主人对您一向很尊敬的!”宾尼满头大汗,
“你们不是从小就认识的朋友么?请您看在多年的交情上帮我们一把吧!”“好吧。
”珊珊翻翻口袋,掏出一瓶彩色的小糖片,“这个估计对她的身体有好处。”“这是什么?
”宾尼大喜,捧着玻璃瓶子来回地看。“果味维生素。”珊珊说话的时候已经溜出十几米外,
“拜拜!”“弗勒医生……”宾尼带着哭腔追在后面。珊珊为什么不肯帮娜娜看病?
我不明白。原本我也想追上去,但是烟头冒出丝丝袅袅的白烟,一个女人无意中一瞥,
突然一声惊叫,差点儿将手里的篮子都丢掉。她身边的男人疑惑地问:“怎么了?”“没事。
”女人疑惑地望着地上的烟头,“刚才有一丝烟雾,我好像看见个幽灵似的。风一吹又没了。
”男人没好气地说:“大概是你眼花吧。”“大概是。”难道说……我捡起烟头,
那真是九牛二虎之力,吸了一口。一团烟影流了进来,我呛得捶自己脑门。
一团烟影勾勒出我的轮廓,阳光下,男人和女人一起指着我尖叫。成功了!
我现在的心情激动得很!激动得很!仙都城一片混乱。“亡灵!白日幽灵!
”男男女女一起喊着,“邪恶入侵了!”穿着铁甲的卫兵踏着沉重的脚 步从四周涌来,
这里是中央广场,卫 兵多得要命。他们说:“大胆幽灵!”然后就开始打我。
我刚激动了一下 就落荒而逃,翻墙的时候差点儿没 跳上去,灵魂里灌满了白烟,
四处 冒。辛格莱斯幽灵及时出现,在一边喊:“穿墙,穿墙!”我不是不想穿墙,
我是舍不得那些烟。拥有圣力的惩戒骑士赶到了,一把小飞锤呼啸而来。
我带着怨念穿墙逃走,留下一蓬破碎的烟雾,被敲得粉碎。士兵们都很惶恐,特别是骑士们。
“白日幽灵!”他们把这归结为恶兆,尤其是教皇归来之日。现在不太平,
黑暗女王正跟血色十字军在很遥远的地方打得你死我活,
这个幽灵很可能是幽暗王国派来的探子。只是探子还好,说不定过几天就要出大事啦。
等到他们走了,我和辛格莱斯幽灵站在墙角里。辛格莱斯幽灵诧异地望着我,
对于一个男的把我看得这么仔细,我觉得很不好意思。一整个下午,
我们在矮人聚集的城区里捡烟屁。矮人们喜欢抽烟喝酒,而且都是些劣烟劣酒。日光很强,
不仔细看是察觉不到我的。捡烟屁这项繁重的工作累得我几乎小了一圈,
因为辛格莱斯只管找烟屁,没有搬运能力。决定命运的时刻到了。夕阳西下,
我们把收集来的各种牌子的烟票放到一起。我说:“来个火。”辛格莱斯愕然:“没有。
”一块最小的火石重量也有五克,我们不可能拿得动。火刀就更重了。“好吧。
”我承认这是个疏忽,然后我要求辛格莱斯幽灵趴着,在下面放一根烟头,几片鸽子毛。
他很迷茫:“干什么?”“别废话,太阳立刻下山了。”我说,“用你的身体当透镜。
你比我纯洁,比我胸大。”他立刻跳起来表示异议。“死也不干。”他说。
自从魔法文化进入仙都,满大街都使用魔法石当作照明光,再也不用油灯了。
教堂虽然有点蜡烛,但是一个在那里进行吸烟活动而暴露的幽灵未免过于愚昧。
我担心我还没有来得及说话,就已经被圣职人员干掉。好在还可以借火。
一个矮人拿着烟袋在大街上走着,一面吧吧地抽。我凑过去说:“借个火。
”他诧异地看见一个烟屁蹦到他的烟斗里,揉了揉红通通的眼睛,看见烟雾凝成一个人形,
张口对他喷了一口烟说:“谢了,兄弟。”。“啊!”他一声大叫,对我挥舞烟袋锅,
搞得火星乱飞。我赶紧拿着烟头跑了,身后传来烧焦的味道,好像着火了。
先是他油乎乎的胡子,后来又不知道引燃了什么。矮人区好像有个铺子失火了,
不过那不是我的错。我五分钟抽了二十五个烟屁,难受得要死,才没空去管哪里着火。
珊珊最初吸烟的时候,我记得是想研究戒烟的药。现在她自己很上瘾,
那种药有没有就很难说了。据说烟油里含有极重要的成分,可以麻痹神经,
还可以让人欲仙欲死,是邪恶的术士们的最爱。现在想不到我也成了吸烟者,
而且比任何人都抽得凶。“加油兄弟。骑士行会,牧师行会,和德鲁依行会!
”辛格莱斯幽灵眼巴巴望着我,“复活后别忘了我。”我于是前往骑士工会,
去见我的未婚老丈人。骑士行会,牧师行会,和德鲁依行会三方势力,
这三方当中的任何一方都有能力让我复活,也只有他们有能力与亡灵沟通。
首先求助于骑士行会,并没有什么特殊的原因,
也不是说骑士行会在这方面的服务有多么优秀,只不过是因为这位久负盛名的圣骑士领袖,
兼海军上将差点成了我的丈人而已。事先说一说,我跟丈人的关系一直不算太好。
深更半夜里,我摸到了丈人的房间。他胡子上都是口水,脸上洋溢着好梦的笑容。
自从我跟娜娜婚礼被搅,不幸身死又无法复活,他大概天天都睡得很香甜,
嘴里念叨着一些女人的名字:“哦,小泰兰德,小瓦纳斯,巴罗夫太太……”据我所知,
这些都是有夫之妇。“喂,老头,龌龊的老东西,醒醒。”我呼唤他的时候很是怀疑,
他还有没有神力可言。他没醒。面向我,笑得更甜了,
嘴里说:“太太……”我一阵恶寒袭身。丈人不愧是圣骑士,竟然可以让死者也身感恶寒。
为了拯救他的灵魂,阻止他的精神犯罪,我决定及时行动,
对着他的耳朵喷出一口烟雾:“咳。巴罗夫先生,您回来了?
”丈夫以百米冲刺的速度拎起裤子冲进自家的衣橱,反应之快令我对他刮目相看。几分钟后,
他光着冲出来,对我挥舞着拳头,唾液狂喷:“恶灵退散!”“慢着!慢!
”我飞速向后飘走,避开了他的唾液。多年目睹他不刷牙的军旅生活,
我敢断定他的唾液对亡灵的杀伤力更胜圣水。他愕然望着我。
我知道我这烟雾弥漫的面目很不好辨认,特别是一张嘴烟就突突突地往外冒。
但是我好容易才当了金龟婿,死了就什么都没有了。我毅然决定呼唤我们之间的亲情。
我说:“是我啊。爸爸!”听到这个昵称,他赤裸的身体迅速泛起鸡皮疙瘩,双目圆睁,
盯着眼前白烟乱窜的灵魂,也就是我那空虚的影子僵硬了几秒,突然开始狂呼错乱的超度文,
对我丢十字架,四处寻找他的圣物和大战锤,企图对我一击必杀。
我在他想起正确的超度文之前离开了那个房间。现在我可以肯定了,丈人是真的不喜欢我。
我小的时候因为顽皮而伤害过他那洁白的屁股,而且我出身很贫贱。
丈人平生的大愿就是阻止娜娜和我在一起,选择一位门当户对的贵族青年做他的女婿。
不过无所谓,一个对众多有夫之妇夜夜遐想,连超度文都记不清的老圣骑士,还是不指望了。
我于是前往求助于教皇尼古拉斯·凯奇五世。老教皇今天刚刚结束了灾难一般的旅程,
抵达仙都城,住回了他在大教堂顶楼那有升降梯的豪华公寓,
全体圣职人员都在低调地欢迎他的到来。因为他差点儿当了我跟娜娜的证婚人,
我相信他还对我留有深刻的印象。他好吃懒做的高尚情操被全国人民所了解,
为全军将士褒奖传扬。而我为了复活,
在深夜里打搅这样一位老人的睡眠是丝毫也不会觉得不安的。房间里铺满了红地毯,
老教皇的床上还挂有圆顶形的天鹅绒华盖。看来自从我死后,他睡得也很好。
他穿着丝绸睡衣,满面红光,手上戴着象征精神力量的信仰之水银戒指,
在黑夜里散发着神圣力量的碧绿的光辉。“老头儿,老头儿,醒醒。”我在他床头张牙舞爪,
恳切地说,“帮帮我。”要是他不醒,我就把鼻涕抹进他的嘴里。他说:“嗯,
巴罗夫太太……”我有不好的预感。我说:“巴罗夫先生?”教皇大人以年迈之躯推开窗子,
从三十米高的顶楼奋力一跃而下。
我目瞪口呆地看着他发出一声长号在青石路面上摔得不成人样,
大批卫兵发出稀里哗啦的声音跑来,围成一圈看着地上的尸体,惊呼着:“教皇死了!
教皇死了!”有位圣殿骑士向上一指:“幽灵!是个巨大的幽灵!
”所有的人都抬头指着我惊呼。做梦想想有夫之妇也没有什么丢脸的嘛,
但我实在没有想到教皇他老人家有这么大勇气来逃避现实。
一个半死不活的老白痴的灵魂带着从梦中惊醒的表情从尸体里飘上来,
像所有白痴一样流着口水望着我,突然开始对我丢十字架,嘴里喊着:“凶手!恶灵!
”不管他生前有没有圣力,死后那些十字架也不管用了。倒是这份罪业都加在了我身上,
让我的灵魂壮大了很多。我带着满脑袋小十字架,跟新郎一样闷头离开了这里。他还在尖叫,
陷入歇斯底里之中,卫兵们举着火把照亮他勇猛果敢但是惨不忍睹的尸体,乱成一团,
我在他们上楼干掉我之前藏入阴影逃走。德鲁依行会,德鲁依行会!
德鲁依是正义的、爱护自然与生命的组织,是苦修的、道德的象征,代表自然之力。
最重要的是,他们由精灵和一些动物脑袋的种族组成,基本上不包括人类,
因此我对他们的道德观有充足的信心。该行会的会长名叫鹿角,
是个活了五千多岁的上古神族后裔。如果说满头挂着青藤、长着鹿角,
人面鹿身就是上古神族的标志,他混得也不怎么好。他喜欢在晚上种些花花草草,破坏路面,
让绿化成灾。一路上我都在想我应该跟他说些什么。活着的时候没怎么跟他们打过交道,
想的都是怎么猥亵他们行会的精灵美少女,现在后悔稍微有点儿晚了,
所以我决定谦虚一点儿,态度诚恳一点儿。第一句话叫他帅哥?正义的化身?亲爸,
你就是我的再生父母?不不不,我决定要说:我喜欢植物。我死后,
我家那棵稚嫩的幼苗没有人照顾。对,那可是一大片南瓜田。眼瞅着收获的季节就要到了,
那些瓜瓜宝宝是多么需要人照顾。没有我仙都路政局就会打那块地的主意,
早就有人想盖个油田或是矿场。我不能抛弃那些稚嫩的小瓜藤,它们是我的责任,
我们相依为命……一路上我不断重复着我该说的话,只要他还自诩是自然之子,
还有半点热爱大自然,他就应该自掏腰包为我复活。花园到了。不管这里原先是什么,
现在都是个花园,确切地说更像原始森林。我在一株牵牛花下面找到了他。他四蹄摊开,
打着呼噜,如此美好的月夜,他竟然睡着了。这怎么可能?德鲁依是长生不死,
且爱好夜行的,月亮现在高高挂在天上,那边有只耗子正在啃他的牵牛花,他却在打着呼噜!
我大声说:“喂!喂!”他说:“呼……”这下真的糟了,
我听说德鲁依会夸张到睡上一万年的,而且打死他也不会醒来。他们的灵魂前往翡翠梦境,
与整个大自然进行沟通。我踢他的鹿臀,大声喊着:“醒来,有老鼠啃你的子孙花啊!
锯你的鹿茸了!”他说:“啾……巴罗夫太太……”我立刻犹如坠入冰窖,离开了那个花园。
巴罗夫太太,巴罗夫太太。干什么的?现在我觉得我复活的最大障碍是这个太太。
看来邪恶入侵仙都是真的了,三大神圣行会的领袖和若干人员都受到影响,
精神在不知不觉中堕落。而这种堕落过于隐秘,直到最终发作前都很难被人察觉。
他们口中所念的巴罗夫太太一定难逃干系。但是现在我只关心我能不能复活,
其它的着急也没用。趁着天色尚晚,我急急赶往牧师行会。还有一线希望,
虽然不认识什么人。话说,帮横死者复活是牧师行会最重要的收入来源。现在这个时间,
大概生意正好。牧师行会大厅灯火通明,黑暗永远无法靠近。神圣的烛台上燃点着牛油大蜡,
神圣的光芒驱逐一切邪恶。数十位牧师在大厅里各尽其职,有的在看书,有的在下棋,
有的在骂行会主席。谢天谢地!我终于找到醒着的人了。只有一个小小的问题。
我怎么进屋呢?我刚把脚踏上台阶,一种刺痛感便从圣银烛台上发出,灼烧于我的脚面,
让我大叫。是圣银烛台!圣光为什么会惩戒我?我只是抽了一点儿小烟而已!我是善良的,
是善良的好人啊!轰的一声,天上打了个雷,吓了我一跳。塔楼开始敲钟,
守夜人大声喊:“教皇驾崩了!”很多家都亮起灯来,寂静的夜变得嘈杂。“教皇驾崩了?
听说是被恶灵所害。太可怕了!还有矮人区大火,白日幽灵……邪恶入侵仙都!”胡说,
胡说!我尝试了各种方位,窗户、烟囱、阁楼的破瓦片……连下水道都钻了,
一只老鼠对我翻白眼,我也忍受了,但一靠近大厅,圣银烛台的光芒就刺得我好疼。
而死者的声音,是没法传递到圣光庇护之所的。我站在门口大声喧哗了很久,
他们居然一点儿也听不见。然后一个头儿模样的人来到大厅:“不要慌张!检查神圣结界,
把蜡烛挑亮,别让不干净的东西进来,出错就扣光你们的奖金。黑暗的时刻来临了,
最高圣堂下达了一级戒备,不要跟任何死者对话。”喂?不是吧?我只得在门口徘徊,
徘徊了很久之后,我突然见到一个上班严重迟到的小牧师打着哈欠跑过来。
他应该还不知道不许跟亡灵对话的最高指示。我扑过去:“喂,小子,你发达的机会来了。
”他大怒,一拳将我打倒在地:“大胆幽灵!”我捂着脸说:“等等,听我说,
我是……”他拳如蛟龙,脚法超群,将我打得犹如在风雨中飘摇,立刻就要魂飞魄散,
栽倒在路边。有如此武艺的人做个牧师实在是太浪费了!
我真没看出来一个小胖子有这等武功。然后他还对我吐了口口水:“妈的,大半夜还敲钟,
老子已经迟到了,还得受那个鬼儿子的气,还得听你在这儿啰嗦,挡老爷的路,死一边去!
”有点儿小权的事业单位办事人员都这样。
我在路边呻吟着:“呜呜老婆我对不起你……为了回到你身边,多少钱我都干啊!
”他已经走出十米开外,又走了回来:“什么钱?什么老婆?”“我的未婚妻,
我漂亮的老婆啊!”我拼命显得可怜点儿,
“我怎么能让她独守空房……”我用充满浓厚情感的嗓音描述了娜娜的美貌,
可怜女人跟着我,就连一天好日子都没有过过,如今还要独守空房。
我对自己的自私自利追悔莫及,唯一的愿望就是拯救她空虚寂寞的灵魂。
整个人生故事囊括了我毕生唯一读过的一本言情小说的精髓,
凄惨的情节发展甚至不用迂回就深深地打动了他。牧师小子深深地落泪了:“我要是帮助你,
你拿什么报答我呢?我们苦修牧师可是很穷的。”然后很关心地追问了一句,
“你老婆漂亮么?”“我有钱,棺材里金光闪闪!您让我复活,我都给您!全是您的!
”妈的,别的没有,钱还没有么?他居然还没有被冲昏头脑:“你那么多钱,
你老婆怎么可能不花掉?再去找个小白脸……”说实话,我也不怎么相信人间自有真情在。
所以我跟他说,咳,男人的私房钱放在哪里怎么能让老婆知道呢?痴情男子负心女,
就是死了埋起来也不能让她知道,不然就不是迅速找个小白脸的问题,
而是死不瞑目的问题了。牧师小子被打动了。他承认我是个善良、高尚的灵魂,
而且在胸口划着十字说:“人人为我,我为人人。
那些道理我一定会抽空好好跟你老婆谈谈的。”我们达成共识,究竟有多少钱已经不重要,
情节的发展也已经不再重要,重要的是那些钱在哪里。他从墙角拿起一把铲子:“走吧。
”我带着他穿过无人的街道,穿过墙壁,穿过水沟。他裤裆湿透,咒骂着:“混蛋,
走大路啊!”“但是快天亮了。”我很急。一路上牧师小子不停问我的家庭住址,
我的妻子漂不漂亮,喜欢什么花,喜欢听什么话。我跟他说我家住在旧城区的花店,
一跟那女孩子说:“嘿,我知道你的一切,宝贝儿!”,她就会特别激动。
牧师小子沿途练了几十回,直到腔调跟我一样流氓为止。终于我们来到了那林间的新坟。
无名的十字架一个挨着一个,矗立于茫茫雾霭,花环上浸满了晨露,没有任何铭牌或是墓碑。
如果没有人带路,谁也不可能知道这里埋有这么多年轻的躯体。“快,快!”我迫不及待,
“挖开它。赶快帮我复活吧?照顾老婆和花掉那些钱的事就不麻烦您了。
”他凭着良心发誓:“我一定会去看你老婆的。”然后他一铁锹打在我脸上,“升天去吧。
”呼的一声,烟都散了。我借着烟雾的掩护瞬间逃入土中。
要是我吃了这么多亏还相信教会的胖子,那我才是万劫不复了。他发出奸笑,
回头开始奋力挥舞铁锹,用力挖坟,眼中始终闪动着“钱”诚的光芒。年轻的苦修牧师,
体力真不是盖的。三下五除二,上好的棺木就露出来了。他咒骂着,跳下去奋力撬动棺木。
但是钉得很紧,所以他用铁锹将棺盖劈得稀烂。我的天,我都不一定能这么快破坏那个棺材。
里面金光闪烁,他开心得大叫,两眼放光,但是随即发现没有宝石,
只有断成两截的尸体用穿钉连接着。“什么?这是……”他跳下去拉扯尸体,
发现那些金属光全都来自修补尸体所镶嵌的金属片。尸体生前曾经历苦战,伤痕无数,
最终死于腰斩。“他妈的!”他气得半死,然后一抬头,
发现一大群蒙面的黑衣刺客手里拿着花,不知何时来到这里,正围在四周张大了嘴看着他。
刺客行会公墓,每天日出前来打扫一次卫生。“这是……”他赶紧放下手里的尸体,“哦,
你们是……家属?我是,我是牧师行会派来检查尸体的圣洁程度的。”他尴尬地笑着,
想要从坑里出来。“牧师行会!”为首的人是军情局的一位处长,曾经是我的一位导师,
同时也是刺客行会的名誉主席玛迪亚斯,一指被他踏在脚下已经变回两截的尸体,
用沙哑低沉的声音说:“我儿子。”牧师小子登时呆若木鸡,
还把湿漉漉的液体淋在断成两截的英灵躯体上。这下可要了他的命。
四周凶狠的目光像是要活剥了他。他结结巴巴地说:“哦,
这是有原因的……” “原因不重要。”一铲子土落到他身上,有人拿着他的铁锹,
露出狰狞的面容,“说,是谁向你泄露我们刺客行会的公墓位置?
”我大摇大摆从他面前飘过。我卡迪南刺客与刺客之子,
即使死了也要阻止邪恶入侵的第一步,惩戒堕落者!不是公报私仇,绝对不是!
牧师小子张大了嘴:“是那可恶的幽灵!”所有的人一回头,
初升的第一缕光明使得他们眯起眼睛。很可惜刺客们一丁点儿看见幽灵的能力都没有,
白天就更难看见。没了烟雾弥漫,透明的我还是很安全的。
玛迪亚斯的声音沙哑而忧伤:“有没有人告诉你,这些年轻人是死于一场无人知晓的战争?
他们献出年轻而宝贵的生命,捍卫了这个国家。我的孩子,在黑暗中行走,
死后连墓碑都无法拥有。而你称呼他们为,可恶的幽灵?”又一铲子土落下来,
有人在他头上踹了一脚:“埋了他。”“不,是那幽灵。”他喊叫着,
对我挥舞着颤抖的手指。刺客们一回头,我就飘到左,飘到右。看不见,就是看不见。
“好吧。”有人亲切地扶着他的肩膀,“麻烦你躺低点。或者你愿意把头露在外面,
但是我们一定会把露出土外的部分铲平的。你一定可以理解,这是为了不绊倒路过的人。
要不,就说说吧,谁告诉你我们的墓地所在?”我吹着口哨,
在牧师小子歇斯底里地呼喊声中进了树林。我卡迪南刺客与刺客之子,现在得回去休息了。
以我的人际关系,我才不会被埋在野林子里。现代社会就讲究人际关系,
混得不好尸体都没人管。我的停尸房有高大的落地玻璃窗,我很欣慰地看见,
现在每一扇玻璃窗下都站着一位全副武装的骑士,尽职尽责地看守着我的尸体。
被人偷尸体的事情,千万不能再发生了。透过高大的玻璃窗,
我看见放置我躯体的台子换成了铁的,下面架着柴火,火烧得挺旺。准确地说,那是个车床,
一台巨大的奇怪的机器,看上去有很多钻头在对着我的头顶不停地转动。发生了什么?
我不需要暖气,现在天气很热。那些忠诚地把守着我的躯体的骑士们,
他们难道不是来保护我的么?他们听上去都挺累:“大人,要是那块冰能劈开,
我们早就劈开了。我们早就想除掉这个狗娘养的。
”然后是丈人的声音:“你的机器真的管用?”我明白了。没睡好他很生气,
所以他决定让我也睡不好。一个贪财的地精矮子正在数钱:“安心啦,这是最新型的,
我临时改造的破冰机3000。相信科学的力量吧,一天不成两天,总会裂开的。
那可是黑铁钻头!”然后他小声用别人听不清的声音嘟囔着,
“反正我拿到钱了你们这些白痴。”太邪恶了!这些叛徒!
你们怎么对得起我老婆对你们的信任?我真恨不得冲上去给他们每人一脚!我,我,
我每次吃完东西都有给他们剩一些的!想起来了,那些骑士都是丈人的忠实老部下。
我就知道其中有阴谋!没有人帮我复活!原来丈人想拆散我们!
那些唱诗班的牧师胖子一定也收了钱!这时候,
一个没有形体的纤细幽灵小心翼翼出现在我面前,看上去比我还要倒霉,
像是从烟囱里爬出来的,只是一个黑漆漆的烟影而已。“喂。”她的声音听上去很柔和,
而且好像在哪里听过,“这里好危险。快跟我离开这里……”“闪一边儿去!”我没空理她,
激动地冲进大门,“你们!你们这些无耻之徒!”所有的人都吓了一跳。“恶灵!
好大的恶灵!”他们一起惊呼!我?他们清楚地看到我?我低下头,我真的很高大,
通体透着暗蓝色的幽光。我惊讶的声音冲破喉咙,变成低沉的吼叫声。这就对啦!我,
我这么努力地做好事,当然是有成果的!不过我这么善良的幽灵,
为什么从影子看起来会这么凶恶?四周的人都惊惧地看着我:“恶灵,杀了教皇的恶灵,
太可怕了!”我很不满,不要乱给我安插罪名好不好?小孩摔倒是因为钢镚不好,
铺子着火是矮人不好,教皇升天是他自己跌倒,丈人生气是他心眼太小……丈人满脸堆笑,
向我伸开双臂,毅然呼唤我们之间的亲情:“啊,小南,我的孩子!
”这个亲昵的称呼让我在第一时刻浑身泛起了鸡皮疙瘩,他趁机抄起他的圣锤,
对我当头砸落。好在我认识丈人这么多年以来,我从来都没有相信过他。我向旁边一闪,
丈人把玻璃砸得粉碎,烛台也飞出去一支。我夺路狂奔,丈人挥舞着战锤在后面紧紧追赶。
可是战锤太重了,他跑了几步就气喘吁吁。“抓住他!
”一大群骑士手忙脚乱在院子里围追堵截。丈人气喘如牛,看上去就要累死。
我燃起一丝希望,盼望他突然吐血身亡——我几乎看到了幸福的曙光。
但是有人递过一杯啤酒,他咕嘟咕嘟喝了,还吃了个什么大力丸,将杯子在地上摔得粉碎,
继续挥舞着圣锤向我逼近。他说:“乖乖升天去吧!来,我的孩子,勇敢些,像个男子汉,
吃我一锤!”我也想像个男子汉,但是现在我宁可像落跑的母鸡在魔掌下钻来钻去。
那黑影子就在一边躲得远远看着,一副很激动的样子看着我的特技表演。
我真想用力敲她的脑袋,但是我连跟她说话的机会都没有。丈人横劈竖砸,只要稍不留神,
我就会死在丈人的锤下。他是真想杀我。丈人久战不下,气喘吁吁戴上老花镜,
拿出超读文的书。先查找目录,然后翻来翻去,页码太小,看不清楚。终于,
他借着光亮大声朗读。“用七把道德之匙……什么什么?”没看清,反正这页不是超度文,
他的裤子“啾”的一声神奇地掉了,所有的人都看着他绘有美女的内裤,
此外没有什么特殊效果。“再见,爸爸。”我大喜过望,先用这个亲昵的称呼让他浑身发麻,
然后趁机扑向大门。门近了!我要逃离这里!我要去找国王陛下,让他给我主持公道。
大门却突然开了,没有给我钻过门缝的机会。外面站着一大群穿着红衣、红斗篷的骑士,
我不顾一切撞进为首的人怀里,很大,很有弹性。一只戴着金手套的手揪住我——她揪住我,
当头一拳,将我打出一丈开外,在地上翻滚。圣力化作圣印,升起了金色的光环。
我吃惊地望着那女人和她周围的红衣骑士,她的圣力之强,可以使用圣印!那即是说,
她是神选之人,在教廷占有重要的席位。红色的血掌印是他们共同的徽记,
我突然害怕得想要尖叫——血色十字军!无情、冷酷、死心眼,
血色十字军就是一群愤青的集合体,任何人都支配不了的可怕组织。
跟丈人那软弱的神圣骑士公会可不一样,他们天天生活在死亡边缘,以杀戮亡灵为乐。
有人说,他们是拿血当牛奶喝的,所以他们的超女指挥官玛尔兰的胸才会那么大。
他们不是一直都在找黑暗女王的麻烦吗,为什么会突然大队人马出现在王都?
毫无情感的金色光芒在那女子美丽而冷酷的眼底闪动,她穿着光铸铁打造的神圣铠甲,
浑身上下金光闪闪。黑发披在肩头,披散在一把巨大的剑上。
剑柄镶着鸽子卵那么大的红宝石,凝聚着肃杀之气,
不知道有多少人在这光晕流动中身首异处。同样是圣光,却是冷酷无情的,
比腊月的寒风还要冷漠。“用七把道德之匙禁锢亡灵。”她一抬手,不用看书就念出了咒语,
一道神圣力量形成的监牢从地面升起,像有生命的荆棘一样锁住了我。我一下子就动弹不得。
“哈哈!玛尔兰,你的到来完全是圣光的旨意!”丈人喜出望外,
我猜他与我之间的战斗已经很久没有过成就感,
这次在别人帮助下的成功可以说是他老人家晚年的一大辉煌。“滚一边去。
”玛尔兰根本不给丈人面子,“教皇死了。我们奉大十字军领主之命来缉拿凶灵,
参讨继位之事。”“就是他!就是他啦!”丈人快乐的样子简直难以言喻,
他一脸慈祥地在胸口划了个十字,拿着圣锤向我逼近,“别怨我,孩子,死者应该上天堂。
”“就他?”玛尔兰拦住了丈人,看了我一眼,“这个弱鸡?”我承认我是弱鸡没关系,
这位充满正义与智慧的女子,不会就这么相信一个老混蛋公报私仇吧?我充满感激之情,
大喊:“不是我!是凯奇那老头自己跳出去的!邪恶正入侵仙都……”“斩杀邪恶。
”令人发冷的金属摩擦声中,玛尔兰从侍从手中拔出一把更大的剑来,冷笑着。
我冤屈的声音戛然而止。剑身升起一道寒光,她说:“奇迹总在下雨后,
血十字的时代来临了,一切幽灵都该处死。害死教皇的凶灵由我们血色十字军来惩戒!
”我的整个灵魂凉透。不知道为什么,我想起了狼和小羊的故事。早知世界如此黑暗,
我也应该四处乱嫖、到处打劫良家妇女才对。丈人激动地喊叫着:“对,对!
把他砍成一百块!”一个地精矮子突然尖叫着从大厅里跑出来。在他身后冒出彤色的火焰。
轰的一声,那台超级破冰机爆炸了,我豪华的停尸房变成了一片火海。玛尔兰一回头,
首当其冲被气浪撞翻在地,手里那把剑差点儿就要了我的命。
巨大的冲击波带着断壁残垣飞出五十米外,把丈人挂在墙头上,四肢下垂屁股朝上。
我从地上爬起来,束缚我的咒语失效了。教堂的整个侧室不见了,
一百多个骑士呻吟着用各种姿势倒在远处的地上,一个人的头夹在另一个人的裤裆里,
方圆百米的草地上都冒着青烟。那纤细的影子不知道从哪里钻出来,说:“哇!
”坍塌的侧室里火光熊熊,我拼命冲向火里,我的尸体,我的尸体啊,
不被烧毁也会被埋在里面的!突然一只手拉住了我的脚。玛尔兰嘴里都是血,我真想大叫,
美女,你都这样了还想干什么?要我请你喝茶么?她冷笑,就好像我杀过她父母,
杀过她全家,她不灭我便誓不罢休。天知道她跟亡灵哪来这么大仇,一 道华光升起,
她无情地说:“审判!”这时候突然轰的一声,又是一次爆炸。一根柱子飞过来砸在她头上,
将她压在下面。一股失控的力量从她手里猛然释放,缠绕着我,将我的影子扯得不成人形。
掺杂着圣力的光与地精奇怪的机器能量混在一起,起了奇怪的连锁反应。惨叫中,
我随着气浪飞了出去。眼前一片漆黑,蒙眬中,好像撞到了什么,
灵魂的波动似乎跟什么契合在一起,听见猪叫。3、错中之错地精卖炸弹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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