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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忘之前,再爱你一次

鹤边龙十三 著

其它小说连载

《遗忘之再爱你一次》中的人物沈聿沈聿拥有超高的人收获不少粉作为一部虐心婚“鹤边龙十三”创作的内容还是有趣不做以下是《遗忘之再爱你一次》内容概括:男女重点人物分别是沈聿的虐心婚恋,破镜重圆,先婚后爱,病娇,先虐后甜小说《遗忘之再爱你一次由实力作家“鹤边龙十三”创故事情节紧引人入本站无广告干欢迎阅读!本书共计71361章更新日期为2026-02-18 14:45:34。该作品目前在本完小说详情介绍:遗忘之再爱你一次

主角:沈聿   更新:2026-02-18 16:2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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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忘之前,再爱你一次》第一章 诊断书“海马体萎缩早期,认知功能评估得分21分。

苏晚,你才二十八岁。”医生把脑部CT片插在灯箱上,白色光影里,

我的大脑像一幅抽象画。左侧海马体区域那圈微小的阴影,像一枚宿命的印章。

“阿尔茨海默症,早发性。”医生摘下眼镜,揉了揉眉心,“病程会比老年人更快。

记忆衰退,定向障碍,语言能力下降……最后会忘记如何吞咽。”诊室里空调开得太冷。

我盯着那片阴影,想起上个月忘记公司电梯密码,上周在超市停车场找不到车,

昨天把沈聿的白大褂当成自己的风衣穿出门。“有多快?”我的声音平静得自己都惊讶。

“因人而异。快的话,一年内短期记忆会明显受损;三年左右,

可能认不出亲近的人;五年……”医生顿了顿,“但也有新药在临床试验阶段。”我点点头,

接过诊断书。纸张很轻,却压得我手腕发颤。走出医院时,初夏的阳光刺得眼睛生疼。

手机响了,屏幕显示“沈聿”——我的丈夫,市中心医院最年轻的神经外科主任,

医学界公认的天才。也是三年来,把我当另一个女人替身的男人。“晚上有手术,不回去。

”他的声音透过电流传来,冰冷得像手术器械。“沈聿。”我攥紧诊断书,“如果有一天,

我忘记你了怎么办?”电话那头沉默了两秒,

传来翻阅纸张的沙沙声:“别开这种无聊的玩笑。冰箱里有速食,自己热。”忙音响起。

我站在医院门口,看着诊断书上“阿尔茨海默症”五个字,突然笑出了眼泪。多讽刺。

我的丈夫是研究大脑的专家,却不知道自己的妻子正在失去大脑。

而他心心念念的那位亡妻——秦薇,死于脑瘤。第二章 替身的日常我和沈聿的婚姻,

是一场各取所需的交易。三年前,他的白月光秦薇病逝。一年后,

沈家需要一桩门当户对的婚姻维系体面,苏家需要沈家的资源渡过危机。而我,苏晚,

恰好在某个角度像极了秦薇。第一次见面时,沈聿盯着我的侧脸看了整整十秒,

然后对双方父母说:“就她吧。”婚礼简单得近乎敷衍。他在宣誓环节走神,戒指套错手指。

宴席没结束就接到医院电话,留下我独自敬酒。婚房是沈聿的别墅,

处处留着秦薇的痕迹:她喜欢的香薰牌子,她收集的陶瓷摆件,书房里她穿着白大褂的照片。

照片里的秦薇笑容明媚,眼角有颗和我位置一样的泪痣——沈聿说,这是选中我的主要原因。

“别动她的东西。”新婚夜,沈聿醉醺醺地指着满屋痕迹,“你就住客房。

”我提着行李箱上了二楼。客房朝北,阴冷,窗外是枯死的梧桐。三年,一千多个日夜,

我活在一个死人的影子里。沈聿叫我时,十次有六次脱口而出“薇薇”,然后怔住,

脸色沉下来。他喜欢我穿浅蓝色的衣服——秦薇最爱的颜色。

他要求我留及腰长发——秦薇直到化疗前都舍不得剪。他甚至在情动时,

会无意识吻我眼角那颗泪痣,喃喃着另一个女人的名字。而我,像一具精心扮演的皮影。

学着秦薇温软的语调,模仿她抚头发的动作,

甚至去学她擅长的烘焙——尽管沈聿从未吃过我烤的饼干。“苏小姐,

其实先生他……”管家林伯有时欲言又止。“林伯,没关系。”我总是笑着摇头。

真的没关系吗?我只是太擅长自我催眠:不爱,就不会受伤。

第三章 第一个遗忘诊断后第七天,我第一次彻底忘记一件事。那天沈聿难得准时回家,

一进门就皱眉:“我的论文初稿呢?你说今天帮我打印出来。

”我茫然地看着他:“什么论文?”“昨晚我口述,你记录的那篇。”他的不耐写在脸上,

“关于海马体神经再生方向的。”海马体。我的海马体正在萎缩。“我……我不记得了。

”我攥紧围裙,指甲陷进掌心。沈聿盯着我看了几秒,忽然冷笑:“苏晚,

你现在连这点小事都做不好了?”他转身往书房走,我下意识跟上去。

书房桌上整齐地放着一叠文件,最上面就是那份论文——我打印好,甚至仔细装订了。

我完全不记得自己做过这些。沈聿拿起论文,语气缓和了些:“抱歉,刚才……”话没说完,

他看到了论文旁的笔记本。摊开的那页,密密麻麻写满同一句话:“我是苏晚,不是秦薇。

”“沈聿今天穿了灰色衬衫。”“不要忘记吃药。”“母亲忌日是5月12日。

”字迹从工整逐渐变得歪斜,最后几行几乎无法辨认。沈聿的手指僵住了。他缓缓抬头,

目光第一次真正落在我脸上——不是透过我看另一个人,而是在看我,苏晚。“这是什么?

”他声音发紧。我夺过笔记本抱在怀里,像守护最后一块阵地:“没什么。晚饭做好了,

是你喜欢的清蒸鱼。”说完我逃向厨房。身后,沈聿的目光如芒在背。那晚他吃得很少,

一直在看我。而我低头数着饭粒,一遍遍默念:我是苏晚,今年二十八岁,嫁给了沈聿,

今天是2026年6月7日……可是2026年6月7日之后呢?

第四章 碎裂的镜子记忆像一池静水,开始出现裂痕。有时我在超市迷失方向,

盯着货架上的商品,想不起要买什么。有时我看着镜中的自己,会困惑这张脸是谁。

最严重的那次,是在沈聿医院的周年晚宴上。觥筹交错间,我端着酒杯,

突然忘了自己身在何处。周围的面孔变得陌生,灯光刺眼,音乐嘈杂。我踉跄后退,

撞到了人。“抱歉……”我抬头,看见一张似曾相识的脸。男人西装革履,

眼神惊喜:“薇薇?你是薇薇对不对?”四周安静了一瞬。沈聿正在不远处与人交谈,

闻言转身,脸色骤变。“陈先生认错人了。”他大步走来,揽住我的肩,“这是我太太,

苏晚。”“太像了……”那个陈先生喃喃道,“简直和秦医生一模一样。”沈聿的手收紧,

捏得我肩骨生疼。他几乎是拖着我离开宴会厅,一路沉默地开车回家。别墅门关上的瞬间,

他把我抵在墙上,呼吸粗重:“你就这么想成为她?连她的朋友都要招惹?

”酒精和混乱的记忆让我口不择言:“不是我招惹!是你们所有人都只看得见秦薇!沈聿,

你看清楚,我是苏晚!我会生病,会变老,会……会忘记你!”最后一句脱口而出时,

我们都愣住了。沈聿眼中的怒火渐渐褪去,取而代之的是一种陌生的情绪:“忘记我?

”诊断书被我藏在卧室抽屉最底层。我想守住这最后一点尊严,

不在他面前变成一个可怜的、逐渐失去自我的病人。“对,我会忘记你。”我扬起下巴,

泪却不争气地滑落,“反正你也不需要我记得。

你需要的只是一个不会说话、不会抱怨的秦薇仿制品。”沈聿松开了手。他退后两步,

第一次用近乎审视的目光打量我,像在重新认识一个陌生人。“苏晚,”他说,

“你到底怎么了?”我滑坐在地上,抱住膝盖,把脸埋进去:“我累了,沈聿。

演了三年替身,我真的……演不动了。”那晚沈聿没有回书房。他坐在客厅,开了一瓶酒,

直到天明。而我躺在床上,一遍遍翻看手机相册——里面没有一张我和沈聿的合照。

只有偷拍的他的背影,他睡着时的侧脸,他放在玄关的皮鞋。这些碎片拼凑成我单向的爱,

而现在,连这些碎片都在褪色。第五章 他开始改变自那晚之后,沈聿变得不一样了。

他开始准时回家,推掉不必要的应酬。有时我做饭,

他会站在厨房门口欲言又止;有时我窝在沙发看书,他会突然问:“你在看什么?

”问完又抿紧唇,像在懊恼自己的笨拙。那天我发现书房里秦薇的照片不见了。

所有关于她的痕迹——香薰、摆件、她留下的医学笔记——都被收进箱子,放进了储物间。

沈聿在书房里挂上了我们的结婚照。照片里我穿着婚纱笑容僵硬,他面无表情看着镜头,

像两个被迫同框的陌生人。“为什么取下照片?”我问。他正在看一篇文献,

闻言抬头:“你不是不喜欢吗?”“我以为你喜欢。”“我以前是。”他合上笔记本,

揉了揉眉心,“但现在……不想了。”这不算情话,却是我三年来听过最动听的话。第二天,

沈聿带回一台最新的平板电脑:“下载了一个记忆辅助软件。你可以把重要的事记在里面,

设置提醒。”我接过平板,屏幕上是简洁的界面。沈聿俯身操作,

修长的手指划过屏幕:“这里是日记功能,可以录音、拍照、写文字。这里是亲友相册,

我传了我们的……”他顿住了。我们根本没有合照。气氛尴尬了几秒,

沈聿忽然拉起我:“现在拍。”手机镜头里,我们并肩站在客厅。我僵硬地笑,他蹙着眉。

拍了几张都不自然,最后他叹了口气,伸手揽住我的肩,轻轻把我带进怀里。“苏晚,

”他对着镜头,声音低沉,“看这里。”照片定格:他低头看我,眼神复杂难辨;我仰着脸,

眼角有泪光。那一周,沈聿推掉了所有夜间手术。他会在晚饭后问我:“今天记得什么?

”我就絮絮叨叨地说:记得林伯做了红烧肉,记得阳台的茉莉开了,

记得天气预报说明天有雨。“很好。”他会点头,然后装作不经意地问,“那记得我吗?

”“记得。”我笑,“沈聿,我的丈夫,神经外科医生,喜欢喝黑咖啡,讨厌吃胡萝卜。

”他会微微勾起嘴角——很浅的弧度,却让我心跳加速。直到那天下午,我在厨房烤饼干,

突然想不起下一步该放糖还是面粉。我僵在原地,大脑一片空白,恐惧如冷水浇下。

沈聿不知何时站在厨房门口,他走过来,接过我手里的碗:“先放面粉,180克。

”我看着他熟练地称重、搅拌、塑形,像做过千百遍。“你怎么会……”“看你做了三年。

”他把饼干放进烤箱,背对着我,“虽然从来没尝过。”烤箱的暖光照亮他棱角分明的侧脸。

我忽然想起,这三年,我其实并不真正了解沈聿——他的童年,他的梦想,

他为什么爱上秦薇,又为什么娶我。而现在,我可能来不及了解了。

第六章 丢失的时间第一次完全失去时间感,是在七月的暴雨天。

沈聿上班前说晚上有学术会议,不回来吃饭。我点头应下,然后坐在窗边看雨。再回过神时,

天黑了。厨房冷锅冷灶,时钟指向晚上九点。我完全不记得下午做了什么,

记忆像被剪掉了一段胶片。恐慌攫住心脏。我跌跌撞撞跑上楼,翻开笔记本,

最新一页写着:“7月15日,沈聿开会,晚饭自理。”笔迹是我的,但我不记得写过。

手机响了,是沈聿。接通后他语气焦急:“为什么不接电话?我打了十几个!

”“我……我在家。”我声音发颤。“在家?林伯说家里电话没人接,门铃也不应!苏晚,

你到底……”“沈聿,”我打断他,“今天星期几?”电话那头安静了。几秒后,

他说:“星期三。你站在原地别动,我马上回来。”二十分钟后,沈聿浑身湿透冲进家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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